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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舜驍在外面呆了許久才回去。
燭燈下,容儀披散著長髮,手裡捏著繡針正在納鞋底,他一眼看過去,只那尺寸,就知道是給自己做的。
於女工一類,容儀自然精通,卻不愛去擺弄,有時興起會給他縫補幾件衣裳,雖說他的衣裳若是破了,大多是不要了,可容儀發現,只要是自己縫補過的,他都會留下,還會穿出去。有一次容儀在他袖口縫補處繡了一朵花,本是很女氣的補丁,料想他大約是不會傳出去,可那次他去軍營,穿的就是那件袖口有花的衣裳,據小乘說,是有那麼幾個膽大的出言調侃過,卻未見他紅臉,甚至還有些高興。
由於對這些貴族中奢靡之風的“唾棄”,自從容儀有了這一發現,只要時間充裕,就會幫他縫補衣裳,對此,姜舜驍並沒說什麼,有時候還會饒有興致的看她為自己縫補,露出笑意。
可做鞋子傷手,尤其是納這鞋底,姜舜驍的鞋子底一向硬厚,因著他從武的原因,也很費鞋子,這第一層鞋底就會邦邦硬,容儀那些粗長的針費力的戳著,鼻頭都冒出了汗珠。
姜舜驍靠在門口看了一會兒,轉身尋了酒壺,於她坐在一處,自顧的倒了杯酒,喝了一口,溫酒入喉,還有點淺淺的甜。
容儀抬頭看了眼,正要說他夜裡喝酒,卻見他喝的是自己的果酒,只說了句:“這酒雖不烈,但入夜了還是少喝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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