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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的想法很簡單:
讓普通學生持槍,不太現實。在康涅狄格這個民主黨佔據多數黨執政了許多年的州里...不,不說州里了,就紐黑文市這種典型的民主黨城市裡搞學生持槍。
這就頗有點關公門前耍大刀、李逵面前裝李鬼的意思了,完全不自量力啊!
而將校警權力下放給學生自治,卡特感覺也不太好操作。就不說搶班奪權這事,能不能辦成...
就說哪怕辦成了,吉亞瑪校長同意了。然後呢?怎麼分權力?!
本科生這裡有理事會,研究生那邊有參議院,到底歸誰管?咋?本科生和研究生還要分一下哪個是學生?
而且,校警的服務物件,也包括教師群體啊!那教授們是不是也要進來摻合一手?不然你卡特自己提出的加強監管都做不到交叉監管,大義都沒了,如何去...脅迫學校將該權力下放出來?
可以說,折騰校警權力下放這事。有辦成的可行性,但麻煩事太多,而且沒啥好處。即便是理事會全權管理耶魯校警局,那也是在增加現任主席的話語權,對自己來說...無非聲望更大一點罷了。
為了這麼一些增加的聲望,去費那麼多的心力,明顯有些吃力不討好。可ROTC,這邊就不一樣了!
一般學生不持槍,那ROTC裡這些接受過專業的輕武器使用培訓的學員們,總可以持槍了吧?!而以ROTC學員填補校園安保缺口,又不影響吉亞瑪,也就是校辦單位對校警局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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