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版
首頁

搜尋 繁體

第十四章 孫嵐的保證

熱門小說推薦

最近更新小說

<!--go-->

PS:新的一週了,又上三江了,還需要大家的鼎力支援,我想看看能不能到新書榜的首位。需要大家手中的推薦票,收藏了本書的兄弟姐妹們一人給我一票就可以!孤狼在這裡先xiexie大家了。

“這是什麼狗屁合同!依我看,這個叫小泉的鬼子根本就沒有什麼誠意!”蘇愛軍一邊開車,一面大罵道。從樓上到車上,這一段路他已經將整個合同看了個大概。在這份合同裡,方明遠的義務多多――要按時交稿,稿件要達到日方的標準,要服從出版社宣傳的需要,而且作品的改編權、人物的形象權、以及周邊物品的授權全部都要歸屬於《週刊少年》。而他所能得到的,卻只是每週摺合人民幣四百元的收入,而且這還是稅前收入。

而《週刊少年》一方,卻擁著著諸多的權利,不僅僅是方才所提到的那些,裡面還列舉了諸多方明遠達不到要求的懲罰,比如兩次不能按時交稿,或者說稿件不能達到日方的標準,就要扣掉方明遠百分之十的稿酬,最高則可以扣到總稿費的百分之五十。而且一旦發生違約事件,方明遠就會面臨著至少上百萬日元的索賠。

方明遠陰沉著臉隨手翻看著合同道:“這裡面還規定了,合同一旦發生糾紛,仲裁或者上訴的法院都是日本境內的。不說日本法院判決是否會公正,僅僅我應訴就得跑一趟日本,再加上訴訟費和律師費,爭得這點錢還不夠填它的。”這份合同實在是有些太苛刻了,苛刻到了方明遠都有些感到意外的地步。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網頁】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使用【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並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網路。

收藏網址:www.ebook8.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