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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就藩瀛洲的藩王們挑選領地時,朱媺娖則在召開軍務院、內閣聯合會議,商討朝廷開闢瀛洲的政策。
最初,有人提議彷照之前對馬六甲的安排,設定都督府,以軍事為主,兼顧民生。
但仔細討論之後,被否決了。
因為瀛洲的情況與馬六甲並不相同。
馬六甲當初雖然是海外飛地,但其地處東西方海上交通要道,位置十分重要,且商貿繁榮,當地土民也已開化。
如今朝廷更是準備將其納入南海省,取消都督府,改置府縣。
至於瀛洲,離大明更遙遠不說,而且地理位置並不怎麼重要,又是真正的蠻荒之地,並不需要如都督府一般去精細治理。
須知,越精細的治理,朝廷所花費的成本便越多。
粗放一些,朝廷所花費的成本便少。
最後,經過連續三日的討論,決定以革新的“衛所制”外加“公司制”來開闢瀛洲。
即朝廷先設立瀛洲都指揮使司,再成立大明瀛洲墾殖公司。
瀛洲都指揮使司簡稱瀛洲都司,歸軍務院管轄,屬工屯軍序列,也即是大明新軍第四序列。
從大明工屯軍,以及衛戍軍、邊防軍、禁衛軍、御林軍的適齡退伍兵中招募兵員。
其軍餉分為兩部分,一為比照工屯軍軍餉的保底軍餉,簡稱“底餉”。二為墾殖獎金。
底餉依舊由朝廷透過“軍務院——軍餉司——大明銀行”這個途徑發放。墾殖獎金則由墾殖公司根據當年的盈利按照一定百分比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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