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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見方至誠一臉挫敗道:“那還能有什麼辦法,衙門過年又不開,報案也來不及了。要是你們有什麼好辦法能抓住賊人,不如說來聽聽。”
眾人亂說一通,天馬行空,不是神話就是廢話,一點用處也沒有。
方至誠引著眾人往家裡走,故作迷糊道:“欸,怎麼不見那腳印了?哪去了?”
有人熱心腸道:“什麼樣的,我來幫你找。”
也有人很是警惕,“別了,我還是離遠點,別一會說是我破壞現場!”
眾人聽了連連後退。
方至誠磨蹭了好一會才將他們帶到現場,他就站在那裡守著,別人只敢遠遠的瞧,或探頭探腦的看,都怕自己被賴上。
這也是有道理的,畢竟莊家人家穿的鞋都是自己納的千層底。
鞋底紋路大同小異,成年男子的腳大小都差不多,可不是那麼容易憑一個模糊的腳印能辨別兇手的。
況且這鞋印在泥牆上,明顯當時還踩滑了,形狀根本不完整。
賴大脫了鞋,放在印子旁邊比對,咧開嘴一笑:“瞧,不是我吧?從這腳印一看就知道那賊是個鴨子腳,前頭骨頭又突又大的那種,可不是我啊!”
眾人見狀也有樣學樣的開始脫鞋襪自證清白。
幸好在村正家聽說要看鞋底時,一幫小女娃和幾個剛進門的新媳婦都避開沒跟來,不然這場面,真是有礙觀瞻。
也有眼尖的激動大喊:“大良腳大,魚餅腳也不小,老泥鰍也一樣,鄭老二家的也有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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