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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還不等宋筠二次壓榨家裡的下人幫她去掙錢,就先迎來了搬新家。
這是宋筠來到古代,搬的第二次家。第一次從縣城搬到府城租的宅子,第二次是從租的宅子搬到用土豆換來的、完完全全屬於自己家的宅子,可以說是步步高昇了。
前世她也常搬家,宿舍、和同學合租、和同事合租、和陌生人合租,一直到自己的房子。
她有過半夜領著行李被趕出去,也有過臨近過年萬家燈火的時候被迫去訂便宜的賓館標間當做過渡。
宋筠一直覺得自己很討厭搬家,討厭那種顛沛流離的感覺,可來到古代,她突然發現,原來搬家也是可以愉快的、充滿希望的。
這套宅子,據王璞所說,是晉王出的,畢竟這事兒如果辦成了,得到好處最大的就是晉王和唐家。
唐知府是來晉州任職的,也犯不上置辦房產,所以手中沒有合適的宅子。
倒是晉王雖然在封地頗為低調,沒做什麼魚肉百姓的惡事,但到底是做王爺的,手裡產業不少,挑挑揀揀地選了一份適合宋家人住的宅子。
不管是什麼來路,總之,用土豆的功勞去換來的宅子,宋家人也覺得住進去很踏實。
在宋念帶著宋勤、王鑫,以及買來的男僕們連收拾帶規整地折騰了段時間,就到了宋家搬家的日子。
宋筠終於恢復了一個人住一個小院兒的自在生活,只不過為了安全,她選擇住在了祖母院子的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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