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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末沒有在刑場多呆,今天出前卒營,是有事想確認的。
雨漸漸停了。
他收起傘,走在潮溼的石板路面,很快來到了章遠的家門口附近。
來這裡,是想知道昨晚的一把火燒過後,會有怎樣的結果。
他忽然想起來,前世看過的一些偵探故事中,會提到一個理論:兇手往往會返回現場。
“沒想到,兇手竟是我自己。”
此時,有府衙的捕快從章府大門走出,還搬著一個個箱子。
看捕快那費力的模樣,想必箱子裡裝的東西不輕。
“搬快點搬快點!這些都是重要的證物!搬回府衙後,本官今日就必須清點完畢。”譚乾一遍催促著,一邊走出大門。
他掃了眼四周,忽然感覺到似乎看見了有些眼熟的身影,於是視線再次掃過周圍,卻並未發現什麼值得注意的。
“這喪心病狂的司火教,又出來害人。”
譚乾嘴上這麼說著,但眼角都笑出了魚尾紋。
章遠並沒有繼承人。
他一死,按照大夏律,所有財產都要歸入國庫。
但在收歸國庫之前,會先經過譚乾的手。
當然,譚乾留下來的那部分,大多是要孝敬上官的,他自己只能留下一些,但也是一筆不小的財富了。
怎能不樂?
不遠處,變化了相貌的方末很自然地路過,慢慢走遠。
和魏舞羅計劃的一樣,這事被定性為司火教作案。
看譚乾那副表情,估計能從中謀取不少,而且認定是司火教作案,即便查不出實施者,讓人把文書做得漂亮些,也可以結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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