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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態度強硬,起初不同意調解,一時間代理人也有點犯難,“法庭是重證據的地方,你們能拿出多少證據,證明被告的行為屬於擅自之舉或是故意為之?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想贏官司幾無可能!”
楊氏兄弟考慮了一陣,他們要求代理人詳細調查昌達集團的背景,用了兩天,原告律師將瞭解到的情況傳了過去,看到情況後,楊氏兄弟經過權衡,最終同意庭外調解。
雙方當事人都沒有到場,均由各自的代理人全權處理調解事宜,在民庭賈庭長的主持下,庭外調解經過了三次反覆,最終達成和解,結果如下:第一,原告放棄一百萬元精神撫慰金的主張;第二,放棄要求被告在當地主要媒體刊登賠禮道歉廣告一星期的訴求;第三,被告同意無條件配合,幫助原告找到其被遷走的祖墳,並指明準確位置。
這場風波平息後,楊文健跟薛建清打電話,告知他們準備第二年清明節回老家重修祖墳,請昌達集團屆時予以配合,老薛當然得爽快地答應下來。
老薛是個細心之人,那邊答應了楊文健的請求,這邊他得跟大光把事情落實下來,畢竟遷墳之事老薛不在現場,如果到時候出了差錯,尷尬的不僅是自己,還會讓昌達集團背上言而無信的壞名聲,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
薛建清撥通了大光的電話,“你還記不記得,最後遷墳那天,你們對那幾座無主墳是怎麼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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