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go-->
經過連續十餘天的談判,宣、寧雙方於四月一日在潁州達成和平協議。
第一,約定雙方之間互通貿易、文化及政治往來,雙方相互認可了雙方在中原的地位。
第二,雙方之間承諾在三年內進行裁兵,大寧裁兵至一百二十萬,重點兵力要部署在北境和蚌島地區,大宣裁兵至一百萬,重點兵力部署在南境和東海四島,雙方交界處以維持安定為主,不許增派超過十萬以上的兵力。
第三,大寧放棄對姑蘇至松江一線的所屬權,作為回報大宣不得在索要洛辰自開封一線土地。
第四,三年內大宣要接受一百名大寧擢選的優秀青年到兩院學習,大宣承諾三年內向大寧提供優質戰馬三萬匹。
第五,雙方之間不得限制百姓定居往來,非入朝供職的大宣兩院學子以及大寧翰林院學子同樣不在限制之內。
第六,雙方互派使臣常駐,大宣在金陵設使館,在洛辰、太原、西京、幽都設辦事處,大寧在漢陽設使館,在長沙、成都、辰京、餘郡設使館,使館的使臣領侍郎銜,主要任務是作為雙方的聯絡點,為在雙方地帶求學、行商等百姓提供便利,辦事處主要以便於學子、商人辦事為主,沒有使館的權力,辦事處掌事領郎中銜。
史稱“四一協定”,協定簽署後雙方立即返回,不做停留。
轉念間來到了盛夏時節,漢陽城的溼熱程度比成都有過之而無不及,蒙琰坐在書坊中一杯接著一杯的冰鎮葡萄釀喝著,還是覺得很是燥熱。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Edge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ebook8.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