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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劉很快就知道自己的名字~湯姆,這名字讓他感覺很熟悉。
沒辦法,他的便宜父母都是文盲,這名字簡單又好記。
這個殖民定居點據老劉所知只有一個人會寫字。他只要幫人寫信,就可以生活的不錯。1841年開春,這裡出現了治安官,可惜是文盲,於是寫信的就成了文書。
治安官並不是政府任命的,是由定居點公眾推選出來的。這傢伙據說相當能打,“狩獵”時不但殺的夠多,還救過不少人的性命,很有威信。
在湯姆看來,這幫農民有點不務正業。田地種的並不多,一有農閒就跑出去“狩獵”。即使時不時有人回不來,但這些人依舊樂此不疲。
實際上,剝印第安人的皮的收入來的快,比種田安逸多了。可惜這種狀況沒持續幾年,據說那個印第安人小部落一路向西逃竄,跑到落基山脈那邊去了。
湯姆對美國這段歷史並不瞭解,所以有時讓他瞠目結舌。
隨著美國的西進,越來越多的人來到這裡定居,村落就成了小鎮。以前還能看到的樹林,一片又一片的變成了農田。
到湯姆6歲時,小鎮已經擴大到家門口了。原來的營壘所在地,變成了一小教堂,他家和教堂之間大約500米,是小鎮最繁華的地段。便宜老爹把沿街的地賣了一點。很是發了點財。
如今這個便宜老爹已經成了地主老財,僱了幾個人來養牛,還買了幾個黑人奴隸種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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