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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齡來說,周宵不過是個弟弟。我大他四歲還有餘。
可我擔不起。
他乃天下間最尊貴的人,少年帝王,坐在龍椅上萬人敬仰。
而我
曾是攝政王府上最低末的姬妾,後來攝政王被他扮豬吃虎的小傀儡周宵萬箭射死,人頭在城牆上掛了足足七日,府上的姬妾也被賜死一大半,我有點門路,跑到宮裡混了個宮女當,也就苟且偷生活到現在。
當宮女真是苦啊,一雙手青青紫紫,我在冬天洗了太多衣服。
一日衝撞到怡嬪娘娘,她罰我跪在雪夜裡,我堅持了快兩個時辰,周宵過來時,我故意暈倒在他腳邊。
這一招叫勾引,有點姿色才敢用。
畢竟連寵冠後宮的怡嬪娘娘都覺得我天生狐媚,一副下賤胚子的模樣。
好巧不巧,周宵就喜歡下賤胚子。
我靠這副皮囊打了個湊合的翻身戰,從奴婢變成主子。
雖然也就是個貴人,但不用洗衣服,也不會動輒被罰。
知足常樂嘛。
周宵收了我後從來不過來,就當我只是個擺設,還有這等好事?我原本瘦得就骨頭外就一層皮,現在倒在骨和皮之間吃出了一些肉來。
皇宮的伙食真好。
我每天吃五頓。
也不知道我長胖的訊息是哪個崽種傳到周宵耳邊去的,他好似挺感興趣,突然就下旨要我侍寢。
咦?
以前不找我,莫不是怕我的骨頭把他尊貴的帝王身硌著吧?
要問我為什麼知道周宵是因為我每天吃五頓感興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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