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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毅道:“三副鐵甲總能想到辦法的,我們又不是朝廷的兵丁,給二十件明軍的胖襖不合適。”
李維達笑盈盈道:“壯士想要為朝廷效力倒是容易得很。張家口的將領多多少少要給我李家面字。”
“是嗎?如果東家能給我弄來明軍總旗官的告身,給二十件胖襖我就認了。”
黃毅知道總旗乃是最低階的武官,理論上是武職七品,只不過七品武官屁都不是,跟七品縣太爺相比較天上地下。
這樣合理嗎?
其實蠻合理的。
一般情況下七品知縣得是科舉出身的進士老爺。
考中秀才再考上舉人最後得中進士,何止十年苦讀?還需要天分加運氣。
機率恐怕是萬分之一!十萬分之一。
當兵,只要勇猛敢戰獲得斬首功,再加上運氣好打了勝仗,混上小旗當上總旗官,相對容易。
還有許多武官是世襲的,包括赫赫有名的戚繼光。
文官不可能世襲,絕大多數是科舉正途,所以文官自帶光環,瞧不起武將。
所以大明的低階武官不值錢、沒地位。
黃毅跟李家商號是第一回打交道,沒有交情,要個最低武職純粹是摟草打兔子捎帶手而已。
不怕官兒小,最起碼能弄到手一個合法身份,再也不是黑戶了。
況且地位和價值哪能一概而論?
黃毅相信自己的能力,平步青雲麼?想要。就能做得到!
“哈哈哈……,成交!”李維達答應得很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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