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再來”飯館,李大海是很合法的去收租而已。
原本在飯館,如果李大海願意,他當時就能為自己洗脫罪名,但是他想知道幕後是誰想害他,所以才跟著警察走的,臨走前叮囑過忠叔別對警察亂講,當時在場那麼多客人,都看著李大海被警察帶走,他們不是傻子,李大海自己不著急辯白,外人自然不會湊熱鬧。
李大海想起在審問室陳嘉銳高高在上,趾高氣昂的架勢就想笑,他不是想告自己嗎,他不是勢在必得嗎,那就讓他這麼認為好了,期待越大,失望就會更大!
陳嘉銳說他請不到辯護律師,可他李大海壓根就沒想著請,花那冤枉錢做什麼?!到時候在法官面前,把自己的房產證,以及跟忠叔他們籤的房屋合同亮出,所有的證據都會不攻自破。
沒有法律規定交房租不能用現金,也沒有法律規定不能給房租起“保護費”這個外號,他做的所有事都是合法的,是警察跟檢察官自己沒有好好調查清楚。
李大海非常的期待審訊,他相信那日陳嘉銳會來旁聽,到時候一定要好好觀摩一下陳嘉銳看著自己被無罪釋放時錯愕扭曲的臉。
又過了一週,獄警再度出現在李大海的牢房前開啟門,李大海以為是來通知上庭時間,可獄警說的卻是:“有人來看你了。”
李大海跟在獄警的身後走著,心裡不斷的琢磨,誰來看他啊?陳嘉銳不是阻止了一切可以探監的可能性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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