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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史奶奶在,孫春華和靈犀的日子,也別想好過。
如今離婚了,也挺好的,史鐵柱既然下不了決心離開史奶奶,那就離婚吧,靈犀會利用這餘下的一年時間,好好的把孫春華改造改造!
讓孫春華以後找一個比史鐵柱強一百倍的男人,氣死史家這對母子。
離婚的事情,很簡單,本來孫春華就拿著戶口本,因為去醫院就醫院的時候,是需要這些東西的。
於是,四人去了民政局,民政局就在縣城裡,史鐵柱一路上都很是沉默,史家的東西,一磚一瓦,孫春華都不想要。
她只是要了靈犀的監護權,以及家裡的存款。
“存款憑啥子給她嘛?那又不光是她打工存的!!”
史奶奶聽見自己的兒子要把辛苦打拼的存款交給靈犀看病,便跳起來阻止。
“媽,你想好了,你要是要存款的話!我就給你,從此以後,我也不得看你,也不得管你,你各人選……”
史奶奶又怕史鐵柱真的不管她,她拉住史鐵柱的手,輕聲道,“你是不是傻啊?你是要沒存錢,以後那個女的要嫁給你嘛!?”
“反正我選嘛,你是要我,還是要存款!!”
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在聽見這一家人的吵鬧時,也覺得挺奇葩的,便小聲的問孫春華,“你閨女得了啥子病嘛?”
“就是有個黑心肝的老太婆在我女兒一歲的時候,就往我女兒的身體裡面紮了十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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