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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朱長貴的媳婦,不,應該說是前妻。
李秀英主動要求搬到雞場來住,雖然屋子破舊,傢俱簡陋,卻是她這輩子住過最舒心的房子。
沒人打罵,沒人輕視,自己的衣服自己洗,自己做飯自己吃,一些同情她的社員還給她送來些鍋碗瓢盆日用品。
每天只要去倉庫領來飼料餵飽小雞,再把雞舍打掃乾淨,她一天就能得到十個工分,跟壯勞力一樣多。大隊長說了,她一天二十四小時看著雞場,很辛苦。
沒人眼紅,別人吃不了這個苦。
李秀英一點不覺得苦,還感到十分自在。
靠近大隊部,經常有人從這兒經過,大家都會進來陪她說幾句話。漸漸的,李秀英開朗了許多。就在上週,她終於想通了,找到林愛國,求他幫自己跟朱長貴離婚。
朱長貴後才能回來呢,林愛國也不怕他。再說,像他那樣的壞分子,就算出來也得夾緊尾巴做人,還敢反了天去?
他沒直接帶人去,而是給她開了張介紹信,讓兩個女知青陪她去公社。等晚上回來時,李秀英整個人都不同了。
從此她跟老朱家再沒關係,朱長貴就算出來也沒理由打她了。
柳月陪她走了一趟,在公社裡也聽了她的哭訴,陪著掉了不少眼淚。回來後,她找到林愛國,請他幫李秀英把戶口單獨分了出來。
這些閒話就不說了,只說李秀英如今管著養雞場,雞已經開始下蛋,除了分來幫忙的幾個,其他人她一概攔在門外不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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