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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瞅著要被人當槍使,任自強心裡能痛快才怪,他沒當場拂袖走人也是他涵養好。
但轉念一想,能‘奉旨剿匪’也算好事不是。
一來他早有此意,讓手下有實戰鍛鍊的機會。先拿土匪練練手,壯壯膽,免得以後碰到小鬼子驚慌失措,亂了方寸。
二來能洗劫土匪的藏寶,充實一下日漸空癟的荷包。要是這幫土匪個個都差不多像野狼寨胡大彪一樣的身價,那可真賺著啦!
三是與其讓土匪為禍一方,不如先收服他們,然後逐步引導他們跟著自己打鬼子。
當然,土匪中作惡多端者自然嚴懲不貸,屍首交給官府。
最後還有官府的賞金拿,可謂一舉數得的好事。
但好事歸好事,光憑這點賞金還不夠。老話說會哭的孩子有奶吃,任自強怎可能痛痛快快給官府當槍使。
一念至此,他當即大義凜然道:“郭大哥,承蒙你看得起我,打土匪這等除暴安良,懲強除惡的義舉本是我輩義不容辭的事。”
話說這兒他停了一下,眼角掃到郭民生和高文奸計得逞的一絲得意,隨即垮個臉話鋒一轉:“但是我也不瞞郭大哥,打土匪我現在著實有心無力啊!”
“自強老弟,此話怎講?”郭民生急道。
高文比他更急:“任先生,怎麼可能?你消滅了野狼寨的土匪,如今要人有人,要槍有槍,打其他土匪那還不是輕而易舉?”
“唉,你們有所不知啊?我雖然從土匪手裡搶了二百多條槍,可你們也清楚,土匪手裡能有多少好玩意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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