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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願意自己的上官是個蠢貨,慕流雲自然也不例外。
跟在一個蠢貨身邊,做錯是錯,作對也是錯。為什麼?因為蠢貨哪裡分得清是非對錯!只要有一點不順心眼兒的,找個由子就把人給發落了,冤不冤枉也沒處申辯。
上官是個聰明人,這自然是好處大大的,起碼本本分分做事,兢兢業業應卯,就不會被無緣無故揪住什麼錯處,即便被人願望,聰明的上官也總比較容易辨明是非。
但是唯一的問題就在於,不可在這種人的眼皮子底下玩什麼小貓膩兒。
偏偏慕流雲身上就有這種“貓膩兒”,嚴格來講還不算小,這著實讓她又是欣慰又是心慌。
“其實說來倒也簡單,大約幾年前,我和那位江司戶,就是去村裡抓那獵戶的時候與我們同行的那位江謹,我二人在同一家書院讀書,一日先生讓我們傳閱一篇得意之作,我與江謹傳閱時不慎被那紙張割破了手指,我的血和他的血皆滴落在那頁紙上,染成了一片。
過後我便一直感到不解,為何都說只有血親才能讓血滴在水中相融,我和江謹的血卻可以在紙張上面融成一片呢?難不成只有在水中不同人的血才不相融?
於是之後我軟磨硬泡,求了江謹很久,他才終於答應讓我扎一下手指,結果是我們兩個人的血滴在水中依舊相融。”
“那江謹不會是你……”袁甲聽到這裡,忍不住插了一嘴。他對於滴血認親這種傳統古老的方式向來深信不疑,因而聽了慕流雲的話之後立刻便產生了這樣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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