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通報也是要一層層的往上喊,到了誰那裡覺得你沒資格面聖不給往上報,那面聖自然也就沒機會。也只有一二品大官,皇子以及得了皇帝玉佩的王仁才能一路綠燈,給侍衛太監們銀子都沒人敢收。
史鼎臉色已經鐵青,顧不得那麼多人站在這裡,直接破口大罵道:“王仁,你算什麼東西!不過是得了四品的官兒,連我也敢辦?我可是侯爺!你別忘了,賈史薛王四家一直是姻親,我們折了對你有什麼好處!”
“沒好處。”王仁厲聲道,“你們史家折不折,與我無關。本官只管辦案。莫說是侯爺,你就算是王爺,有人告,本官就不能壓下不管!該查便是要查!帶走!”
不管史鼎如何撒潑,幾個侍衛還是強硬著將這位色厲內荏的侯爺拉走了。案件簡單明瞭,只要得了皇帝的允許一切便都好辦。畢竟手中有外掛,王仁辦案便從不拖沓,原告週一,被告史鼎和其一家人。當初被收買來鬧事的混混,欠條,以及那個古董。一切人證物證俱全。只要依照大清律法判案,一切都簡單的很。不僅是那幾個混混,連侯爺都被送進牢裡吃了牢飯。週一被判得賠償三千兩,古董也歸還給週一。到此,這個案子也算是結束了。第一天週一在大理寺門口跪罵,當晚王仁面聖,第二天上午抓人,中午判案,下午結案。這速度可以說是雷厲風行,從未有人能做到像他這樣快速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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