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恃君》作者:紛紛和光
文案
阿臻是安國公府的庶女,常年在閨中,不常來露面。她乖乖巧巧,不愛說話,嫡母和嫡姐知曉她雖有傾城之色,但身卑微,以後也只嫁個尋常人家,所以平常總是苛待阿臻。
只有皇帝身邊的親信知曉,阿臻並未在安國公府中,而是皇帝一手帶大,皇帝還是秦王的時候,就將阿臻帶在了身邊。
當時阿臻丁點大,還是個抱著皇帝大綿綿哭泣的小姑娘。
阿臻一落淚,讓殺伐決斷的皇帝耐心去哄。
夜晚。
九五之尊著阿臻的纖腰,半帶威脅的道:“皇后之位一直空著,你再不答應,朕讓你肚裡揣著孩子進。”
阿臻眼淚撲簌簌的掉:“你總欺負我,我才不要和你在一起。”
皇帝著阿臻的,俯身而上:“胡說八道,朕明明在愛你。”
後來,安國公夫人和嫡小姐發現,宴上,皇帝身邊的大太監、裡的太監總、連朝臣都要給幾分好臉色的李福公公,居然賠著笑給家身份低微的庶女倒茶。
食用指南:
【完全架空勿考據】
【介意婚前發生關係慎入】
【非劇情向,慢節奏,日常感情多】
緘默內斂的絕色小人被愛成長日常
皇帝非善類,小人愛撒嬌甜妹
文,日常向,成長向 1v1
內容標籤: 情有獨鍾 天作之合
搜尋關鍵字:主角:明臻 ┃ 角:祁崇 ┃ 其:預收文《萌妻》《纏綿此情》
一句話簡介:哭包小人又被陛欺負了
立意:在黑暗中彼此救贖,一起成長,走逆境
第1章 年身著玄色衣袍,五官凌……
明臻在外看來一直都是不受的庶女,從來都是怯生生的被擠在諸位姐妹的邊緣。
她先天不足,從小說話就晚,到了五歲,還是隻結結說幾句話,腦袋也不太靈光,常常沉默的一人跟在眾人的身後。
現在卻被帶去了長公主府,這也是她第一次離開家門。
夫人之所以要帶明臻去,是因為明臻的遲鈍,襯托嫡小姐的聰慧。
而且明臻年齡太小,貴族小姑娘都生得粉雕玉琢,明臻這個小小人胚子,是致中的致,除了過分豐一點外,帶去也不丟人,反倒會讓別人誇夫人大度,一個庶的女孩子也養得這般好。
只是嬤嬤對待明臻實在不上心,打了個盹的功夫,就把明臻給弄丟了。
長公主府實在太大,明臻僅僅五歲,長得又矮,樹木草葉葳蕤,在她的眼中,月季花叢是高大的,現在是秋天,見的墨也是高大的,這些都被打理得極好,小徑兩旁都是這些花叢和一些結著珊瑚珠似的子的木。
明臻走了半天,小短都酸了,還是沒有走來。
忽然聽到一陣琴聲,明臻意識的便順著琴聲而去。
琴聲悠悠,風聲瀟瀟,天本就是的,現在淅淅瀝瀝的了小雨,明臻小手撥開花叢,慢慢的穿了這片漉漉的地方。
等她走去的時候,身上滿是點滴雨水,髮絲也被打了。
耳畔突然傳來一道尖尖細細的聲音:“哎呦,這是誰家孩子走丟了?怎跑到了這裡?”
明臻小時候就得,所以格外惹人愛憐,一雙撩人心絃的眼睛,眼睛尤大,比大眼睛的孩童更大一些,瞳仁烏黑,瞳仁周圍隱隱泛著淡淡的墨藍,初生嬰般,眼白又淨,所以黑白分明,且帶著水意。
大多人都拒絕不了這樣眼睛水汪汪的漂亮小孩子。
眼看到明臻的時候,李福忍不住笑:“殿,這個小孩子得真愛,皇貴妃膝那位被誇的天花墜,連這個半分也比不上呢,不知道誰家夫人這有福氣。”
以明臻現在痴痴笨笨的頭腦,她壓聽不懂李福在說什。
她只懵懵懂懂的看著這個陌生人。
李福得十分討喜,面白無鬚,一雙光的小眼睛彎彎的,臉上還掛著和善的笑,別人私底都稱李福是“笑面虎”。
見到這個小姑娘雙眸澄澈,神情天真,李福不由得生起了好感。
殿近日又遭算計,心情不佳,李福想著這天真無邪的孩子得愛,讓人看到就開心,且不知誰家稚子,落水或走丟了就不好了。所以把明臻抱了起來,抱到了高臺之上:“殿,您看看這孩子。殿這俊,以後有了小郡主,肯定也是這樣的漂亮。”
明臻這才看到高臺之上撫琴的年。
年身著玄色衣袍,官凌厲,俊無儔,入眼只見他眉飛入鬢,有一雙邃狹的眼睛,冷冰冰的不似真人。
李福用手帕給明臻擦了擦臉:“有點髒,身上淋了雨水,奴才讓廚房的人煮點薑湯,別讓這小傢伙凍壞了。等再問問公主,是誰家孩子丟了,大概是哪個大人家裡的小姐。”
他把明臻放在了地上。
明臻鞋子上都是泥,外衣簇新,袖子往上一卷,露一截裡衣,裡衣原本應該是粉色,現在洗得泛白,破破舊舊,和簇新外衣完全不符。
明臻一雙烏溜溜的眼睛盯著桌子上的糕點,張嘴咬住了指,一副饞貓相。
年拈了一塊糕點,手指修玉白,看起來便是養尊優的貴公子,一雙狹冷眸注視著明臻的眼睛:“你叫什名字?”
年的聲音亦是清冽的。
明臻知道己名字,她目不轉睛的盯著年手上的玫瑰酥:“阿臻。”
年把玫瑰酥餵了她。
小小的圓圓的一枚,她一全吞了,嚼也不嚼就咽去,結卡在嗓子眼,一張小臉憋得通紅。
“……”
年也沒有想到,這小傢伙居然如此愚蠢。
最後還是他動內力在明臻後頸輕輕
一拍,讓明臻吐了來。
這小孩子看起來精緻漂亮,小巧玲瓏的一隻,實際上比齡的孩子更豐,坐在身上沉甸甸的。
年指腹捏著她的臉,捏了兩,又將她放在了地上,給了她一盤子點心。
年是當秦王,年封王,其實在本朝頗為奇怪。
這段時間,秦王忙於爭鬥,並沒有什胃,看這個小不點一一個糕點,吃得十香甜。
似乎是吃飽了,明臻小小的打了個嗝,漆黑的眼睛看向秦王:“叔叔,茶。”
這小東西吃了他的糕點還不夠,還想喝茶。
秦王端茶的手頓了頓:“你叫我什?”
他雖然身形高挑,比齡年心機更,實際上僅年長對方七八歲左右,無論如何,都擔不起一句“叔叔。”
明臻眼中閃過一絲疑惑,之後,她看著對方格外俊的面容:“伯伯。”
對於所有稱謂,明臻知曉的並不是那清楚,她的小腦袋瓜實在不靈光。
連著從“伯伯”“舅舅”“舅娘”“姑姑”“”喊到了“爺爺”,她都沒見這個長得很高很高的人給己喝。
明臻嘴一撇,眼眶裡瞬間蓄了淚,就要哭。
秦王最討厭人哭,尤其是孩子哭,眼見這小傢伙想嚎叫起來,就給了她一杯茶。
正常孩童,五歲大的時候早就夠辨輩和性別,明臻卻什都不懂,大機率有些痴傻。
喝了之後,明臻接著吃,這個時候,李福端著薑茶回來了,他低一看明臻吃了半盤子點心,呵呵一笑:“吃是福,好養活,是個有福氣的小姑娘。殿,您也要多吃點東西才對,最近日夜勞,您的身體虧損了許多。”
秦王看著明臻臉上的髒汙,眼中多了一絲笑意,因為他面冷,就連笑也是冷的。
李福跟在秦王身後有兩年了,雖然秦王年,但城府頗,比一些活了幾十年的老狐狸更狡猾,更難應付。
他完全喜怒不形於色,永遠教人讀不他的心思。
李福用帕子擦了擦明臻的臉,把薑湯湊到了明臻的面前,他沒有孩子,便格外喜歡小孩子。
明臻捧著喝了兩。
外面雨也停了,明臻吃飽喝足也困了,懶洋洋打了個哈欠。
李福道:“殿,我抱著去長公主那裡問問,看是誰家夫人丟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