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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籤不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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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卓傑畢業有些年頭了,戲也拍了不少,掙得錢比寧遠多多了,但花銷也大,這輛車就花了他大半的錢。

卓傑愛車,在未來,他的車可不止這一輛。

他要是寧大強的兒子,絕對天天要被罵敗家子兒,掙一分花兩分的東西!

除了車,就是衣服了,卓傑的衣服雖然不多,但架不住都是上檔次的,他比寧遠更愛穿,只不過這時候人的審美,讓寧遠一言難盡。

所以,現在卓傑的存款估計還沒寧遠多。

但現在,除了有一筆鉅款進賬,以後正裝就不用掏錢了。

代言服裝,在公眾場合只要你穿這個型別的,就必須得是這個牌子,否則就是違約。

當然,衣服廠商會提供。

比如曹如龍,自從代言羅蒙西服後,他的西裝就沒再買過,甚至可以一個月不穿重樣的,一個版型的都可以換著顏色穿一個星期。

這一點,就讓當時劇院裡的其他人羨慕不已。

現在自己也有這種待遇了,爽歪歪呀!

雖說羅蒙算不上高檔品牌,但現階段在國內也不差,屬於中檔的範疇,至於知名度,比那些大牌更高。

而那些高檔的、大牌的代言,國內能拿下來的那可都是成名已久的腕兒,比如雙週一成,比如張國榮、四大天王,內陸的諸如姜聞、唐果強、陳稻明、陳保國等等。

再說了,穿自己代言的產品,不掉份,這種級別的代言,可不是誰想要就能有的。

所以,卓傑自感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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