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公安局北郊分局。
分局長張志國一大早剛到警局,就聽說碎屍案嫌疑人死了,重點是還沒找到證據,正窩了一肚子火氣沒出發。
只想把那酒駕之人立馬送進監獄,讓他好好知道知道什麼叫做‘法治社會’?竟敢大白天的在市裡酒駕?
結果到了下午的時候,就聽說找到兇手殺人藏屍的地方了。
這下張志國也顧不得想著怎麼懲罰那些酒駕的人,畢竟這是法官的事情,直接一個電話就將馮龍叫來了辦公室。
馮龍到了局長辦公室,直接推門進去,說道:“局長,找我有事?”
當年馮龍還是個小警察的時候,就跟著張志國幹,後來張志國升官當了局長,他也成為了刑偵支隊的隊長。
兩人已經是多年的老交情了,說起話來,都不用拐彎抹角,一向是直來直去。
“坐吧,我聽說,碎屍案的兇手找到了。”
馮龍坐下說道:“找到了,不過已經死了。”
“這一點我已經知道了,證據找的怎麼樣了?”
馮龍斟酌了一下,說道:“在兇手的房間內發現了一個地窖,碎屍案的所有證物都在裡面。”
張志國道:“既然所有的證物都在,那你在猶豫什麼?還有別的問題?”
“前兩天發生的那起入室殺人案,根據調查,兇手與碎屍案為同一人,但是在兇手的地窖中,並未發現與此案有關的物證。”
“你覺得不合常理?認為兇手應該將所有的證物放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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