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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二年冬十月,朝廷制信符及金字紅牌頒給雲南木邦、八百大甸等宣慰使司和府州土官。
信符為銅製,共五面,其中一面內部刻有陰文“文、行、忠、信”四字,其他四面每面陽刻一字,能與陰文相合。
有了信符,再配上“批文”“堪合”、“底簿”,就構成了一套完整的朝廷指揮羈縻地的旨、令辦件流程。
凡朝廷或雲南布政使派遣使者,要先領旨,到內府或雲南布政司取辦件批文;有了批文,內府或雲南布政司就拿出頒發給羈縻地土官,並在內府和雲南布政司各存檔一套的堪合,在堪合左側寫上事由,右側寫上命令,由使者送到羈縻地交付土官辦理——和後世的介紹信很像。
羈縻地土官接到堪合後,首先驗看陽符印信,和自己所留的陰符印信合起來檢驗,這一步是核實使者身份。然後再取出“底簿”,對照堪合的編號和底簿是否能對上,若都對上了,才依照命令辦理。
如此一來,其他土司同時偽造朝廷信符和堪合幾乎不可能,從而做到了防止欺弊。
嶽鳳最初也無法偽造多士寧的堪合、信符,因此殺了多士寧全家,以多士寧的身份投靠了東籲。王凝這個傻子,一直到朝廷問罪時,還以為多士寧好好活著呢。
至於金字紅牌,則是一份法律檔案,只不過寫在紙上的同時,還用紅牌鏤金字頒發,具體內容每一代皇帝都不一樣。例如永樂皇帝頒發的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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