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的最後一天,兩人去爬山。
有人爬山,實則不會走路,是坐纜車來回,寧悅就是這種人,不願意走路。
楚南風沒讓她如願以償,拉著她走路上去。
爬一次山,雙腳要殘疾三天,寧悅沒走幾步路,發出抗議:“我不要走路,我要坐纜車,你不給我坐纜車,我就回去。”
“一下子到達山頂,沒有樂趣,我們還是慢慢走上去。”
“我喜歡看山頂的風景,不喜歡看途中的風景!”寧悅不會承認自己懶和體力不佳,用自己的雙腳,一步一步走到山頂,她不僅腳會廢,人也會廢。
“先走一段路,累了再坐纜車。”
“……”寧悅甩開楚南風牽著她的手,“我去坐纜車,你自己走上去,我在山頂等你。”
楚南風又牽回她的手:“不行,你母親交代過,叫我盯著你多運動。”
寧悅表情僵住。
一個多月前,她母親還警告她,無論楚南風條件再好,人再好,她也不能立即和他結婚,要花時間去觀察他的為人,值不值得和他過一輩子。
然而,她母親現在和楚南風聯盟,一個透過電話管她,一個面對面地管她。有些時候,她彷彿失去人身自由,不想出門,或不想動,楚南風準會來一句“你媽叫你多運動”。
寧悅生無可戀地抬頭看藍天白雲,“你成了我媽的代言人!”
“我們是為你的身體著想。”
“……”寧悅瞪著楚南風,不爽地哼一聲,“今天好歹是我二十五歲的生日,哪有人非得逼人家在生日當天爬山,累死累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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