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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揚帆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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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世,總要做一些違背自己本來意願的事情。

小時候的夜叉從來沒有想到過自己長大後有一天會加入黑社會,整日干那些見不得光的事情。他很喜歡看漫畫,閒暇的時候也曾試著畫一些心中的故事,想像著有一天自己也會成為一個了不起的漫畫家,用編織的故事網住千萬人的眼與心。

不過,夜叉沒有機會成為漫畫家。十四歲那年,家中的超市著火,不僅把父母兩人辛辛苦苦積攢了一輩子家財全都燒光,還把他那對捨不得家財的父母一併燒死了。

火災並不是意外,而是當地一幫小混混做的。沒什麼糾紛,沒什麼爭端,只不過是因為那幫磕了藥了小混混想看到點華麗的焰火,就拿著汽油把街上最好的那家超市給點著了。

大火燒了整整一個小時,才被撲滅,只披著條毯子的夜叉親眼看到父母被從廢墟中抬出來,他甚至分不清他們誰是誰,那只是兩團焦炭。

憤怒的夜叉從廢墟中找出兩把菜刀,插在腰帶裡去找那幫小混混報仇。可惜他不是少年熱血漫畫裡的主角,雖然找到了那幫小混混,可只揮刀胡亂砍了兩下,就被人從後面拍倒在地,然後就是殘酷的毆打,若不是恰好有一輛巡邏的警車路過,他或許在那裡就會被活活打死了。在床上躺了半個月後,勉強能爬起來的夜叉找到了以前很少來往的遠房表哥,表哥那時十九歲,是當地最大的黑幫金花會的小頭目,請求他幫自己報仇。表哥很豪氣地答應了,並且引薦夜叉加入了金花會。用表哥的話來說,他只是個外人,金花會的勢力雖然大,但不會用來幫助不相干的外人,可他要是入會,那就是自己人,幫自己人報仇,天經地義的事情。接下來的事情就很簡單了,在金花會的幫助下,夜叉把那幫小混混揪到自家超市的火災廢墟前,親手把他們的腦袋一個個砍了下來。看到那幫原本囂張不可一世的小混混跪在自己面前,痛哭流涕的求饒,夜叉突然間有種自己是漫畫主角的感覺,便覺得成為黑幫成員,實在是個不錯的選擇。那夜在一堆頭顱中間,夜叉用仇人與自己的鮮血發誓,從此以後絕不讓自己的家人再受到任何一點傷害,雖然那時候他已經沒有了任何家人。加入黑幫,打架,泡妞,看場子,販毒,搶地盤,生活一如流水般逝去,從最初的惶恐到殘忍的麻木,讓他漸漸忘jì了自己還是一個人,彷彿只是一部冰冷的機qì。這種冰冷與殘忍讓他在行動中兇狠殘暴,往往給敵人帶來無限的恐懼,也讓他受到了高層的賞識,一度成為僅次於五十鈴嘉兵衛的金花會二號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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