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點事兒也沒有,還悠然自得地哼著小曲兒。
一雙鋥亮的皮鞋出現在了他的眼前,疼痛感佔據了整個腦袋,只勉強聽進去他那麼一句話,“如果我救了你,以後可要記得報恩呢。”仿若這一切是他的一種恩賜。
“堯堯,總該報恩了啊。”那聲音帶著些許玩味。
想起一切的凌堯,眼中燃燒著惱怒,他一貫是記仇的,時至今日他都無法忘記小學一年級,隔壁桌的小胖子搶了自己一塊阿童木的橡皮。
這樣的小事都能記二十多年,更何況這切骨地仇恨,他咬緊了牙關,恨恨地喊出了身後人的名字,“周錄。”
“我是不是該很榮幸,堯堯你終於記得我了。”那聲音如遊絲一般在他耳邊響起,周錄好似是故意的,一隻手拿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可另一隻手卻充滿愛憐地想要觸碰凌堯的臉。
聽到堯堯這兩個字從周錄的口中念出來,凌堯從骨子裡覺察到厭惡,冰冷地說道,“我跟你應該沒有熟悉到這種地步吧。”
“總會有那一天的。”他說罷竟還能笑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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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堯是什麼人,凌家罵人王者凌澤的親弟弟,只用學大哥三分之一的罵人本領,就上敢懟天,下敢懟地,尤其是面對自己的仇人,還一副裝逼的姿態講話,“周先生對自己做得那點事兒好像沒有B數,以後怕是得去監獄裡暢想未來了吧。”
周錄有那麼一瞬間的呼吸不暢,刀已經架在他脖子上了,他怎麼還能這麼精神地懟自己,呵男人,你這是在玩火,他壓抑住自己的怒火,一副淡然地樣子,“怎麼會呢?畢竟我有凌總這張王牌在手。”
“我是真王牌,也帶不動一對三。”凌堯知道他看不到,但還是忍不住翻了個白眼。
周錄一個躍身翻至副駕駛的位子,手上已經抓住了凌堯的手機,“凌總是想打給顧雲譯嗎?”
他說著已經乾脆利落地掛掉還沒接通的電話,然後將手機順著車窗的一條縫丟了出去,此刻收斂了玩趣,露出兇惡地爪牙,“開車!”
他不只是威脅,鋒利的刀刃已經劃破了凌堯的面板,一絲血線露了出來。
他真的會殺了自己,不只是威脅,凌堯心裡明白,身體因為害怕僵持了一會兒,可面上的鎮定演得極真,所以他此刻只能聽對方的話,將車開出去再尋機會。
“等等。”周錄突然叫停了他,周錄不信任地看著他。
在凌堯還來不及問出一個字的時候,後頸一痛,整個人暈了過去。
習慣許久他這副無害柔弱模樣的周錄差一點就忘記,他也是叱吒商界多年的淩氏總裁,能和那些老狐狸並存與商界,且能壓他們一頭的凌堯又怎麼會是善茬?
他用隨身攜帶的尼龍綁帶捆住了他的手腳,又用膠帶將他的嘴也完全封住,扔進了後備箱中,絲毫不介意這一切被監控拍到,甚至像是在炫耀自己的戰利品一般衝著監控攝像頭得意地揮了揮手。
緊跟著坐在了主駕駛的位子,聽著地上的手機鈴聲兀地響起,發動了車子從手機上碾了過去。
“您好,您撥打的電話已關機,請您稍後再撥。”
第一次無人接聽的顧雲譯,再次撥通了凌堯的電話,卻是已關機,他不知為何心臟像是壓了一塊磚令人燥鬱難安。
他來不及細想,心中彷彿有一個聲音在催促著自己,快點,再快一點,快點去找他。
這種感覺很久沒出現過了,第一次出現,還是凌堯離家出走那一次,莊阿姨打過來電話的時候,哭個不停,電話對面是嘈雜吵鬧的人生與雷鳴雨聲混成一首混亂地交響曲。
那時候心裡就有這樣一種聲音,是心有靈犀,快去找他,快點,再快一點。
萬幸那一次,顧雲譯很容易的找到了他。
“林警官?”顧雲譯剛走到淩氏大廈的門口,正巧林宿一行人也趕了過來,明明凌堯在電話裡告訴自己,警察已經走了,可如今折而復返,他心中更覺不好,“出了什麼事兒?”
“我們懷疑周錄還沒離開公司。”林宿坦白道。
聽罷她這一句話,顧雲譯顧不上說什麼,直衝進停車場,幾個警察也跟著一起跑,倒把淩氏公司的兩個前臺小妹兒嚇了一大跳,對家公司總裁帶著警察往自己公司裡衝是什麼一種詭異的畫面。
只是這一次,他晚了一步,本停放著凌堯車的位置已經人去樓空,地上還躺著一部被碾碎了的無辜的手機。
是周錄,顧雲譯緊攥起了拳頭,他恨不得現在抓到周錄,將他綁起來扔到馬路中央,由著來往不同型號的車將他整個人都狠狠的碾碎。
他可以容忍商場上任何上不得檯面的手段,也可以容忍對方威脅自己,但只有一點,絕不可以碰凌堯一根手指,不能碰他的凌堯,這是顧總這麼多年在商場上唯一的忌諱。
這麼多年從沒人敢犯這個忌諱,這是頭一遭。
尤其是在顧雲譯看到監控中那一幕的時候,他將凌堯捆起來扔進後備箱,還敢衝監控比手勢,顧雲譯的火在眼裡毫無壓制,根本掩藏不住的兇惡。
站在一旁的林警官多年刑偵經驗,一眼就能分辨出這種眼神,他想殺了周錄。
“顧先生,你放心,我們肯定會將凌先生救出來的。”林警官這話並未起多大作用。
“林隊,頂替周錄的嫌疑人抓到了。”一個警察走進來對林警官說道。
在林宿走之前,顧雲譯還是說了句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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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刑警大隊的審訊室內,一個混混模樣的男人坐在對面,一副吊兒郎當的模樣,頗為不屑地看著審訊警察,嘴裡還叼著一根牙籤。
別說這模樣還真有幾分像周錄,只是氣場全然不同,一開口就是老混子了,“不是吧,sir,開車也犯法啊?”
“開車不犯法,要看開誰的車,你膽子挺大,誰的車都敢開。”
“快說,車是誰讓你開的?還有這身衣服是誰給你的?”一個警察將手裡監控拍下來的照片遞到了他的面前,上面的他還穿著周錄的衣服。
他眼神閃過一絲慌亂,但又靈光一閃,“我有權保持沉默,我要找律師。”
別說審訊的兩個警察,連屋子另一邊在監聽著一切的林宿都忍不住吐槽一句,“港片看多了吧。”
“你可以不說,但眼前的這一切證據都證明你是一起謀殺案兇手的幫兇,你可要想清楚了,協助謀殺的罪名,你擔得起嗎?”
誰知道那混混更加不屑,冷哼一聲,“快點的吧,三年起步,五年不虧。”
這種混混不像普通街頭的小混子,整日混吃等死,最多聚眾打架,像他這樣的,將坐牢當成家常便飯,甚至還一次為榮,在監獄裡混過十年的總比五年的更德高望重些。
不代表警察就沒招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