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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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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了車站的時候,我和趙燕才算是分開各走各的路,因為我們一條路的。對於她我說不上討厭,也說不上不討厭。只不過是一個陌生人而已。她來作證也是情有可原。她說的是實話,並沒有做偽證。她和張旭的離婚協議是真的,我猜當初張旭蓋房子的時候也是和她說好了,這個房子給張玲玲的,要不然她是不會讓張旭蓋的。

我和張旭還沒有離婚的時候,張旭不止是一次的想蓋房子,她都鬧著不讓張旭蓋。這突然之間讓張旭蓋了,那肯定是有原因的。當初張旭不顧一切的想和我離婚,無非是想著只要是我離婚了,就和這個房子沒有什麼關係了,也就是這個房子可以保住了,他沒有想到,離婚以後我還會來爭這個房子。他們這就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上了車以後,趙燕居然給我發來了請求新增好友。看來她知道我的手機號就是微訊號了,也許是張旭告訴她的,這都有可能。她從法院回去我想,和我分開以後,她就得給張旭或者給張玲玲打電話,告訴庭審的內容。

我看了看那個微信,並沒有新增。有什麼意思呢?鬼才相信她加我是為了開導我呢?現在我和她的女兒是對立面,她得想盡一切辦法來幫她的女兒霸佔我的房子。

想著當初我在張旭的面前百般的說她的好話,張旭給她送錢的時候,我讓張旭多給她點,可是到頭來也都成了仇人。還有張玲玲,當初我還想著能和張旭白頭到老,我會把張玲玲當成親閨女一樣的對待。這一切真的是我異想天開了。

不是親的就不是親的。你有心對人家好,人家還沒有心思把你當成親人呢?

回到了宿舍以後沒有幾天就到了星期天。這一天顧律師給我打電話問我有沒有時間,如果有時間的話就讓我過去一趟,我們再來商量商量這個案子的情況。

因為是休息,我當然有時間,我是一個不願意出去逛的人,不像其他的同事一休息了就會去商場逛逛,或者是去哪裡玩玩散散心。

現在的我一是沒有那心情,再者就是有那個心情,我也不愛動彈。我習慣了休息的時候在宿舍宅著。聽到了顧律師的電話,我趕緊出門到了他那裡去。

到了那裡以後,顧律師問我:“你看給你一間半房子行嗎?”

我一聽就有點生氣了說:“不行,本來應該是兩間半的,我就算要三間都不過份,因為張旭在離婚期間轉移財產。現在我要兩間就已經是最底線了。而且還得是他以後不難為我的情況下,我多給他半間,是不是張旭說要給我一間半呀?”我問顧律師。

“並不是張旭要給你一間半,張旭到現在還是不想給你,別說是一間半,就連一間他都不想給你。這是法院的工作人員讓我問你的。”顧律師說。

看來法官是想我們能調解的情況下就儘量的調解。我很肯定的說:“我在法院既然說了,我可以要兩間,那我說話也就算數,兩間是底線,如果少於兩間,那我這個官司會一直打下去。”

顧律師聽了我的話,他也沒有再發表他的看法。不過他給我的這個資訊,自少讓我知道了一個底線,那就是法院最少也能判給我一間半。不管怎麼說,不管是一間半也好,兩間也好,這個房子我是能分得到的了。我嘴上雖然和顧律師那樣說,其實心裡在想,哪怕就算給我一間,能讓我有個住的地方就行了,我真的不想再和他打官司打下去了。我也沒有那麼多的時間和精力,更沒有那麼多的錢來打官司。

和顧律師見了面以後,沒有幾天法院就通知我要我過去一趟。我想一定是想要和我調解的這件事。我也沒有多想就去了。可是到了那裡並不是和我調解。看來張旭也是鐵了心的不想給我一間房。

這是最後一次的開庭。這一次對方不只是律師一個人了,張玲玲也來了,她的那個男朋友也來了。因為以前張玲玲帶她的男朋友來過家裡,所以我是認識的。

沒想到他也來了。張玲玲和律師坐在了被告的位置上,而她的男朋友卻坐在了一邊的角落裡。我發現他一直在虎視眈眈的看著我,大概是恨我沒有把房子讓給他的女朋友吧?看來真的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他的思維方式和張旭以及張玲玲的一模一樣的,認為只要房子是張旭蓋的,那就是張玲玲的了,如果是張玲玲的,那將來也就是他的了。搶不到別人的東西就恨別人的,這樣的三觀還真的是讓人不能理解。

不知道顧律師是怕了他們還是怎麼的,反正我已經發現了一個問題,那就是隻要是看到了他們,顧律師和我一起進法庭的時候都要拉開距離走。我不明白的是,你既然做了律師這一行,還怕得罪人,那就不要幹這一行。這可能就是他不肯太幫著我的原因之一吧,也許還會有別的原因,我也不得而知。

這次開庭沒有再辯論房子的歸屬問題,而是法官直接問我們有沒有達成一致。

我回答沒有。

這時候張旭的律師問我:“我們可以給你錢。但是房子不給你。”

法官問我:“紀文麗,張旭想要給你錢,你看行嗎?”

“不行,我沒有住的地方,我只要房子。”我回答得很乾脆。如果我要錢的話當初和張旭離婚的時候不就已經達成了一致了嗎?何必還要等到我另行起訴再要錢呢?

“只要你提出一個數來,我們就可以考慮。”張旭的律師說:“如果你要錢我們可以給你,可是如果你要房的話,那我們就不承認這個房子有你的份額。”

其實他們答應給我錢就已經是默認了房子有我的份,要不然他們幹嘛給我錢呢?

這時候我身邊的顧律師對我小聲說:“你可以多要點錢,然後自己再買一個房子也是可以的。”一聽這話,我明白了,現在的顧律師已經不再幫我了,他拿著我的錢而是在幫著張旭他們說話。

我也小聲問他:“那你說我要多少錢能買來一個院子呢?”

“你向他要十幾萬塊錢,到時候也夠買一個小院子了,一個人不是比和他在一個院子裡省心嗎?”聽了顧律師的話,我甚至想笑出來,難道我真的有那麼傻嗎?是不是我看起來傻得不行呀?十幾萬塊錢能在北京買到一個小院落?雖然是在農村,那也是天方夜譚呀?

雖然生氣,但是我並沒有發作,只是小聲的對顧律師說:“在我們老家的農村十幾萬塊錢都買不來一個小院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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