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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皇帝重用宦官的習慣,實際上是從朱棣開始的。
而在朱元璋時期,他接受前朝教訓,嚴厲禁止後宮干政。
並且把這一條,寫進了‘皇明祖訓’之中。
不過朱棣是逆子啊,違背了他老子的意願,起兵搶了他侄子的皇位。
為了展示自己的權威,他專門和朱元璋留下的制度對著幹。
從那之後,大明的太監們,就堂而皇之的登上了歷史舞臺。
這其中最為出彩的,自然就是大名鼎鼎的鄭和了。
不過從鄭和之後,就好像沒什麼出彩的宦官。出名的倒是不少,可惜大都是惡名。
像是鼓動土木堡的王振,被拍成電影原型的汪直,凌遲三千三百刀的劉瑾等等。當然了,還有大名鼎鼎的九千歲魏忠賢。
不可否認,大部分的太監都是讓人不齒的混蛋,可某些被文人們歌頌的太監,也並非是什麼好東西。
只不過是因為,他們做的事情有利於那些大頭巾,所以人家才為他們揚名而已。
像是支援張居正的馮保,他支援張居正變法,的確是為大明續命了。
可馮保自己,卻是貪財好貨,廣收賄賂。
更要命的是,他身為太監卻是極為驕橫。哪怕年輕的萬曆皇帝在宮中有懲罰賞賜,可不經過馮保的同意,宮中卻是無人敢於執行。
驕橫到這種程度,基本上在皇宮裡是一手遮天。下場的話,在萬曆皇帝長大之後,也是被驅逐到了應天府,並且抄沒了家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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