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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無意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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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兩大概是一個什麼概念?

唐突一些講,大概就相當於王小孟之前所生活的現代社會的五十萬這樣的一個標準。

雖然說五十萬並非說能夠讓爺爺王老孟去一下子從貧農,躍升成為一個鄉紳富豪,但是,這也絕對是不菲的一筆收入了,所以說,爺爺王老孟一邊嘴上說的不要這些錢,但是,王老孟手上卻很誠實······早就把孫子王小孟手裡的銀票接過來了,一番清點,可不就是說五百兩銀子。

“小孟呀,我聽城裡人說,你又把你媳婦趕跑了?”爺爺王老孟,還真的是有些哪壺不開提哪壺的意思。

王小孟汗。

什麼叫做他把這武仙縣李府的大小姐李豔花趕走的呀?

這明明就是說李豔花自己小心眼,看不慣自己和大師姐寧瀟兒走的太近,才賭氣離家出走的,當然了,這也都只是原因之一罷了,最為主要的原因,那還是說,在這武仙縣李府的千金大小姐李豔花心裡,可還是心心念唸的那個號稱北宋第一‘賤客’的沈浪飛,這件事情,也成為王小孟心裡很不舒服的一件事情。

因為,不管說是王小孟生活在二十一世紀的現代社會,還是說生活在這古代的北宋社會,有一件事情,王小孟應該說判斷標準還是很一樣的,那就是說,王小孟不會希望自己的帽子是有顏色的那一種的。

更何況,這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沈浪飛,竟然覺得自己好欺負,方才在小青河斷橋邊,如果不是王小孟冒險吃下了一整個的火靈花,只怕此刻的王小孟,已經命喪黃泉了,這筆賬,王小孟不可能說是輕輕鬆鬆的去放過去的,雖然說王小孟本身不算是說一個好鬥的人,但是,俗話說的好,叫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這句話,應該說王小孟也是覺得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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