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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賣兵的。那時候抓丁、派兵的事多,誰家不想出,出錢給賣兵的,賣兵的拿錢找人頂,事就成了。
新中國成立以後,也有偷著賣兵的,那是抗美援朝的時候。當時鉅野縣有個土政策,一家哥三個,得出一個人當兵,去朝鮮打仗。
東莊劉二就哥倆,他家不用出人當兵。賣兵的問他:“想不想當兵去?能給你不少錢哩,有了這些錢,你媳婦也少跟你受點兒罪,你回家合計合計。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了。”
那時候劉二結婚時間不長,他回家一說,媳婦不同意:“不中,出去打仗九死一生。窮過富過,咱都在一起。”
劉二說:“俺沒本事掙錢,讓你在這個窮家受委屈,俺心裡過意不去。這次俺得去,當幾年兵俺回來,咱寬寬綽綽過日子。”
媳婦咋勸都不行,他頂人家名當兵了,錢扔給媳婦。
出去以後,劉二沒來過一封信。
莊上參加抗美援朝的,都回來了,他沒回來。
劉家人知道,這個人沒了。
劉二媳婦腳小,一個人過日子,不容易。
老大媳婦盼著兄弟媳婦改嫁,兄弟媳婦走了,房子和東西就是她的了。她勸過,也找別人幫著勸過,不管誰說啥,劉二媳婦都不聽,她說:“活著不見人,死也得見屍,看不見屍首,俺就在家等他。”
兄弟媳婦不改嫁,老大媳婦不願意了,她跟老大說:“從今往後,她家啥事你都別管,看她守寡守到啥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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