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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上寫著這次要跟販毒團伙接頭的男人,名叫顧恆,23歲。他的女朋友同樣也是未婚妻,名叫蕭歡,19歲。
兩人雖然還沒正式結婚,但是已經是同居關係。
顧恆是個孤兒,從小被人領養,可是養父母對他並不好,所以他從13歲開始就輟學了,混社會。10年時間,硬是從沒有任何背景的小混混,成為了一方的黑老大。
蕭歡在高一16歲的時候認識了顧恆,兩人一見鍾情,因為學習成績太差,家庭條件很不好,又有了顧恆這個靠山,也直接輟學跟著他混社會。
蕭歡的身份,從某些方面跟寧月還是很相似的。
年紀相差不多,同樣的學渣,在高中的時候不受同學的待見,性格上有缺陷。
所以當鄭晴提議讓寧月假扮成蕭歡,也確實是經過深思熟慮過的。
畢竟她曾經聽姜旭很多次提起過她這個“刺頭”了。
姜旭讓寧月改稱呼,寧月絕對認真的想了想。
“顧……哥?”
先是“挑”了個“最保守”的稱呼。
“不夠親密。”
姜旭直接否定。
“恆哥?”
“已經是未婚夫妻了,好像也不太親密。”
姜旭按著兩人身份設定思索一下,還是否定。
“親愛的?老公?”
寧月故意捏著嗓子,嬌嗔的喊著,一陣惡寒。
姜旭直接冒出一層雞皮疙瘩,瞪了她一眼。
太噁心了。
“不許不正緊。”
寧月:“……”
怎麼就不正經了?未婚小夫妻之間叫什麼沒有?她還沒說寶貝兒,心肝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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