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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生活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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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群的生活徹底黯然失色了。

對他而言,身邊的一切都變成了黑白灰。

花沒了香味,鳥鳴也不再悅耳。

這次重生,讓他對一切都失去了興致,可以說什麼都不在乎了。

因為他真的已經竭盡全力的修正自己的人生,試著去獲取人世間最有價值的東西,去達成一個男人所期望的的所有成就。

但可惜的是,無論是名利和事業,還是親情友情愛情。

於他都只是暫時的過手,最終都會是鏡中花水中月。

到了固定的時間,他就必須回到初始之地。

什麼也抓不住,就像從沒有碰觸過一樣。

那麼試問,假如所有的努力都必然化為烏有,轉頭成空。

那他為什麼還要努力開始,拼命爭取和維繫呢?

他所耗盡心血營造的一切,不全成了沒有意義的事兒?

而在這一點上,最讓他痛徹心扉的,莫過於失去他的孩子們了。

無論是卓玥還是卓識,那都是他引以為榮,所創造出的傑作。

都是與他血脈相通,讓他灌注了無限心血和感情的至親。

真心實意的說,為了扮演好父親這個角色。

如果有必要,他真的願意為孩子們犧牲自己的生命。

可結果又如何呢?

他的兩個孩子甚至都沒能長大。

他永遠不可能看到他們組成自己的家庭,幸福的娶妻或嫁人,延續他們的血脈。

他們的存在原因,似乎只是為了讓他眼睜睜看著他們被平白的從世間抹去。

除了他自己之外,這兩個孩子永遠不存於任何人的記憶裡,就像從來沒有存在過一樣。

那麼這兩個孩子的生命意義何在?

這樣的結果,簡直讓他充滿了罪惡感,好像自己生出兩個孩子來是在造孽。

怎麼可能有人願意將自己愛過、創造過的人,留在被絕對遺忘的時空?

他一點也不敢設想他的女兒和兒子在失去他之後會變得怎樣。

所以,他也就不可能承受再見郭玥一面,甚至全盤喪失與她重續姻緣的想法了。

因為事實就擺在眼前。

這個面容甜美的少女並不是他應該去深愛的女人。

她只不過是有可能成為那個女人的白紙,是他心理的投射而已。

說白了,以他的現狀,壓根就不該組成家庭,去娶妻生子。

既然明知道結果只會是情感上、精神上的死亡。

那麼硬要再去重複塑造人生的過程不但沒有意義,甚至近似於自虐。

他又何苦既耽誤自己,又害苦了旁人呢?

這樣的心情如果恰如其分的描述一下。

恐怕正如此時最紅的電腦RPG遊戲《仙劍奇俠傳》裡,趙靈兒吟的那首詩似的。

“既不回頭,何必不忘,既然無緣,何需誓言。今日種種,似水無痕,明夕何夕,君已陌路。”

當然,不管怎樣,卓群都是不會缺錢的。

作為歷經三世的資深重生人士,他在賺錢方面太擅長了。

獲取第一桶金的流程,幾乎閉著眼都能完成。

這一次他甚至已經不用再去任何的市場摸底了。

直接就把有關中關村和郵市、股市的三篇報道複寫了出來。

然後廣撒網,以一錘子買賣的決心。

以不計後果的方式,貼上郵票郵寄給了數十家的報社。

之後的半個月之內,他依次收到稿費匯款,一下子就獲得了近十萬的稿酬。

跟著他就扔了紙筆,只專心用這筆錢進入到股市去“變戲法”。

結果短短三個月,他就又擁有了五百萬,成為了能夠隨心所欲,完全滿足自己物質需求的富人。

於是到大一結束放暑假時,他便悄然辦理了退學,從民大消失了,此後再沒有回來過。

他隻身搬進了兆龍飯店,打算的是畢業之後,去做一個假證件來敷衍父母。

不過從此之後,他更是完全失去了其他的生活目標。

沒有人能瞭解,一個二十歲小夥子。

整天精力充沛,卻無事可做,四處遊蕩的感受。

更沒人知道,這個小夥子還懷揣著一個老人飽經滄桑的心。

幾乎每天都要痛飲昂貴的伏特加直到半夜,絕望地回憶過去,不知自己存在的意義。

卓群甚至不願意再見曾經認識的每一個人,以免給自己造成過多的情感負擔。

而這就為他造成了一種更獨特病態心理。

別看他身處全國的首都,每天吃飯、打發時間,都是身在買賣興隆最熱鬧的地方。

他的身邊幾乎總有人為他提供周到的服務,甚至願意陪他消遣,聊天。

但他卻難以找到一個人,能與之傾訴自己的困窘處境的。

所以他反倒越來越感受到孤獨的滋味,和難解的抑鬱。

而他為此,也就更進一步的需要靠花錢,靠菸酒,靠物質,靠刺激的享受來麻醉自己。

說白了,人活得是個心氣,沒有目標的生活,恰如沒有羅盤航行。

最容易讓人迷失方向,沉醉於消極和物質的旋渦裡。

在這種惡性迴圈下,卓群在所難免的墮落了,混成了個西門大官人。

他的生活內容裡,開始出現且容納越來越多的露水姻緣。

這種事兒一點並不難。

卓群最後的底線,是絕不是為找這種樂子去做金錢交易。

但在某些特定的場所裡,就比如說每天燈紅酒綠,霓虹燈閃耀的夜店。

他要想找一個妞兒一起睡,遠比想象中要容易得多。

卓群第一個得手的目標是在一個酒吧遇見的,完全是臨時起意,絕對偶然性的。

當時大概是晚上八點左右,卓群推開門進來的時候,樂隊演出還沒開始。

他從快擠爆的酒吧裡,發現一個容貌不錯的長髮女孩正獨自坐在酒吧檯上,喝著一瓶瓶口塞著檸檬的科羅娜啤酒(Corona)。

她目光時不時飄向門的位置,進來的每一個人,都要看看。

很像是約好了什麼人,正在等待。

但每當有男人故意跟她說話,都被她揮手趕開了。

卓群當時敢於過去純屬是無聊,並不是有多麼喜歡她。

因為她的臉太網紅了,是那種說是美女,卻很難記得,並且從人群中分辨出的韓國臉。

或許當時,他真實的想法,反倒是惦記著能惹出這個女孩的男朋友來打一架。

他無所謂,打人或捱打,對現在的他,娛樂性都差不多。

無論什麼結果,都具有讓他感受到自己還活著的作用。

可沒想到,他放在吧檯上的賓士車鑰匙起了奇效。

他坐在姑娘身邊還沒主動開口,那姑娘就先問他了。

“你開的車是賓士嗎?”

“是啊,你對汽車感興趣。”

“還行吧,你幹嘛不開寶馬?賓士車好像都是老頭子喜歡。”

“哈哈,有這麼一說,不過賓士車很注重安全性和舒適性。再說,我開的是賓士小跑,能敞篷的那種車,也是年輕人開的。”

“啊?賓士還有這種車呢?”

“對啊,不信我帶你出去看看怎麼樣?我就停馬路對面了。”

“那……好吧。”

就這樣,倆人出去一看,卓群就順理成章邀請姑娘上車兜一圈。

或許因為卓群體面又英俊,姑娘沒有拒絕,

而這樣兜著兜著,倆人在車裡聽著音樂聊著聊著,姑娘就把等人的事兒給忘了。

連男朋友打來電話都給掛了。

然後倆人又換了一個地兒去喝酒。

最後從酒吧出來,倆人再兜著兜著,姑娘就把自己也給兜成了車,同意讓卓群開了。

連卓群都沒想到,竟然會有姑娘這麼喜歡車的,。

由此可見,有人宣稱“寧可坐在寶馬車裡哭,也不願意坐腳踏車後面笑”,確實是肺腑之言。

不過可惜的是,卓群當天太專注於開車了,連姑娘的名字都忘了。

電話倒是留了,可因為很快就有了新物件,卻再沒聯絡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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