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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我哥真是個能闖禍的,我是怕他了,如今是能躲多遠躲多遠。”

交完錢出來,趙健問郭愛華:“你那宣告明天才能登出來,你今天住哪裡?地方找好了沒?我送你過去。”

郭愛華道:“我一下火車就跑過來了,這附近有沒有小旅館,湊活一宿就行了。”

“那哪行?”趙健不同意:“既然沒找好地方,那就聽我的安排。你一個女同志,哪裡能一個人住這種小旅館?我在部隊招待所認識個人,你去那邊住一晚上,比較安全。”

郭愛華心裡估摸了一下價錢,也就同意了:“那就麻煩你了,趙健。”

趙健一路把郭愛華送去部隊招待所,安排好了才走。

第二天郭愛華早早起來,在部隊招待所結了賬,就跑去東江日報社領了登著自己那個宣告的樣刊,又跟門口賣報紙的買了一份。

郭愛華拿著這兩張報紙去郵局買了信封郵票,把其中一張報紙仔細疊好塞在信封裡,寫上天河市春雷服裝廠的地址和收信人吳蘭花的名字,寄信人卻沒有寫地址,只寫了郭愛華自己的名字。封好了信封,貼上了郵票,郭愛華看著這封信良久,才閉著眼睛把信塞進郵筒,快速走出了郵局,心裡默默道,對不起了姥姥,最終還是沒做成你心目中的好姑娘。

過了大半個月,身在天河市因為伺候郭春生郭愛民爺倆一身疲憊的吳蘭花收到了郭愛華那封沒有寫寄信人地址的信,直接罵著髒話把信撕了個粉碎:“死丫頭,怎麼不死在外邊算了。還敢寫信回來,真以為自己是個什麼好貨,人家連一萬塊彩禮都不願意給她出,賠錢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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