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殺我?他為什麼要殺我?林行知心頭一驚:自己壓根沒有得罪過他呀。
他將原著仔仔細細地回憶了一遍,發現原著裡確實沒有關於“王小明”這個角色的描寫。原著中唯一一個對主角起過殺心的,是電視臺的臺長,他是個精神病,在演播室裡用尖錐給主角身上鑿了幾個多餘的眼兒,在裡頭髮洩往裡頭射精,然後將電線穿透主角肩膀,將他吊在棚頂上。十分鐘後,全國觀眾都看到了主角不穿衣服的爛樣。
原著中的臺長人到中年,眯眯眼酒糟鼻,挺著個蓄滿肥腸的肚子,凌虐主角是為了在巨大的工作生活壓力中賺取征服的快感。那“王小明”是為了什麼呢?為了殺人好玩嗎?
林行知頓了一下,猛然想起昨天晚上燈光師勾搭柯林特先生時說的閒話——“王儲分屍案”裡受害王儲的碎屍就被扔在遠處的山谷,未落網的電鋸殺人狂也曾在兩個鎮之外的地界遊蕩……
“系統……”林行知輕輕念道,“再查一次人物資料……”
姓名:王小明
年齡:20—25
職業:劇組雜工
對宿主好感度:0
林行知敏銳地抬頭,羅德里安站在角落裡。陽光在他身體上匯成陰陽交界,沒有任何動機,煙藍色的眼睛直直地看著他,沒有任何慾望。
燈光師在旁邊嚷了一嗓子:“在那兒站樁吶!”
林行知回了一嗓子:“你丫催命吶!”
他長得清秀白淨,身板瘦得像十月裡隨時會被秋風拐跑的小花,如今嗆聲,頗為引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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