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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謂,人的名,樹的影。
劉鈺來淮南不是巡查墾荒,而是來查辦私鹽案的訊息,一經傳出,和墾荒公司有爭執的場商,頓時就慌了。
因為……阜寧也在黃河南邊,距離這邊並不遠。
他們知道劉鈺是真敢殺人的,而且會“網羅罪名”去殺人。
雖然那些煮鹽的灶戶、灶丁還在外面鬥爭,而這些場商卻已經準備投降了。
只要他們投降,剩下的事就好辦了。
或者說,剩下的事,至少理論上可以算作“依法辦案”了。
也就是說,只要這些場商選擇了投降,那麼劉鈺理論上就可以出動軍隊了。
這裡面的糾葛,就要從大宋建炎二年扒黃河大堤開始,再到朱元璋建立大明建立了嚴苛的灶戶制度,再到商品經濟發展這種嚴苛的人身控制制度撐不住了說起了。
范仲淹修范公堤,不會閒著沒事幹,在距離大海百餘里的地方修。
黃河南遷,海岸線不斷東移,這是整個的地理大背景。
然後還需要知道兩個背景。
第一:淮南煮鹽,不是用海水,而是用淤泥地的鹽。靠的是大海海潮上漲,鹽潤土地,再把土地裡的鹽用草灰富集,用水溶化再煮。
第二:這些草蕩,不是耕地,所有灶戶都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這兩個背景之下,有些事的出現幾乎就是必然的。
明朝前期,控制力還算不錯,灶戶作為國家的“佃戶”,煮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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