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玩意兒吧。”
別說,自從蘇陽開始改革魔法界,許多本來不愁吃喝的法師們,不得不為了生計“下海”幹活,與鍊金術師們的交流合作多了起來,摩杜納尤甚。鍊金科的學生們經常會在魔法科、或元素召喚科的學生幫助下,做出些稀奇古怪的東西。大家都見怪不怪了。
看考雫這習以為常的樣子,奧提斯便也不再對此多問什麼。
他們到了公開課的教室,發現教室裡已經算得上是人滿為患了,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個角落的位置,還不夠他們所有人坐的。
李德斯殷勤道:“各位坐吧,小的站著就好。”他當了兩天的陪客,依舊是戰戰兢兢的樣子。
迪夫皺眉,“就不能請導師給殿下開闢一個專門的座位麼?讓殿下擠在這裡算什麼啊!”
考雫面不改色回道:“除非是在家請家庭教師,否則在學院上課,任何人都沒有特權。請吧殿下,我們坐在過道就好。”
奧提斯察覺考雫的不虞,壓下了迪夫的不滿。就他和查德坐下了,其他三人則是坐在過道的臺階上,不過坐這的人也不少,他們並不算顯眼的。
倒是有人見到了考雫胸前的徽章,悄聲搭話道:“您是領主府的女僕大人嗎?要不您坐我這裡吧!”
這話說得可有夠奇怪的,女僕……不就是貴族最低等的粗使傭人嗎?還能被稱之為“大人”?聽著的四人皆是面色古怪,難以適應,哪怕他們知道摩杜納領主家的女僕比較特殊了,也不代表他們完全理解這種特殊。
考雫擺了擺手,拒絕了奧提斯鄰座那位陌生人的好意。
奧提斯好奇地問那人:“在摩杜納,女僕的身份很高嗎?”
“哎呀,您不知道嗎?領主大人的女僕堪比官員,輔佐著領主大人處理城內大小事宜,稱一句‘大人’不為過。”那人聽迪夫稱呼奧提斯為“殿下”,身邊又有領主家的女僕陪著,想必身份不一般,所以回答得也特別熱情。
“小的叫約翰,最近才來摩杜納的,不知這位……殿下?是來摩杜納觀光的嗎?”這人套話水準不太好,問得略直白,惹來了迪夫警告的注視。
不過奧提斯不太在意對方的失禮,回道:“我是有事路過摩杜納,在這裡休整幾天。可否請你告知,為什麼這公開課有這麼多人來上?我記得這節課是摩杜納的法律課吧。”之前他在魔法螢幕上見到過題目,是什麼法律科普課。不過他不太明白“科普”一詞的意思,法律難道不是官員才需要學習的東西嗎?
“哎呀,看來您不知道,法律科普課就是講一些摩杜納必須遵守的事項,可比城門口發的宣傳單詳細多啦,而且不識字的人也不少,剛來摩杜納,誰看得懂宣傳單寫什麼呀!若不想走在大馬路上突然被城衛兵抓起來,那肯定得先了解摩杜納的法律,這個人人都得知道!”
這位叫約翰的鄰座話特別多,大抵也有和貴人攀關係的心思在,抓到話頭便喋喋不休說起來。
“小的們進城的時候,都會拿到宣傳單,領身份牌的那個視窗,會有官員,啊不,這裡應該是叫接待員吧,推薦新來的人到學院上課,想好好在摩杜納生活,就該有一個明確的‘守法意識’。”他專有名詞學得挺不錯的,能隨口道來。
不過奧提斯不太懂,一般官員們學習法律,知道該如何量刑,懲戒犯人,管理平民。但平民是不需要知道這些的,平時在自己生活的地方,按照一代代傳下來的規矩做事就行了。當然,偷竊、殺人之類的,肯定是犯法的,這個大家都明白,還有些具體的內容隨城市不同而不同,不過基本只要別偷竊搶劫殺人、冒犯貴族這種所有人都該理所當然明白的事,那就不會有太大問題。
國家的法典肯定不是隻有那一點東西,但對於平民而言,知道那一點點就足夠了。
奧提斯無法理解究竟是怎樣的法律,還需要每個平民都來上課瞭解。
“啊,教授進來了。開始上課後不可以私下裡講話。”約翰說完,立馬閉上了嘴。
第16章 章之十五
奧提斯很難想象剛才還嘰裡呱啦說個不停的人,能在導師……教授?進來之後,就立刻安靜如雞。不過他現在算是親眼見到了。
鄰座的約翰確實在上課開始之後,不發一言,就算要說話,也是非常規矩地舉手發問。
據他所知,來這裡上公開課的大多數是平民,但這些平民的紀律與自制力比想象中要好,哪怕他們大字不識,也懂得尊重教授自己知識的人。
尚且年幼的奧提斯在自己國家的時候,是沒有進入過學校的,他還在接受家庭教師的課程。逃出德洛特之後,也沒所謂上課不上課的了。
在奧提斯印象裡,教導別人的人一般都是稱之為老師,偏向技術類的教導者則是師傅,學校裡高階一些的是導師,必然擁有較深的資歷。“教授”這種名稱第一次聽到,看樣子似乎在摩杜納,比“導師”還要高階。
一堂課上下來,讓奧提斯有些頭昏腦脹,畢竟獨屬於摩杜納的專有名詞太多了,他跟不上理解。同時,他也算明白了,為什麼摩杜納會需要平民上法律課——每個人要遵守的東西實在太多了!
這次來聽課,也不過是考雫的臨時提議,奧提斯沒有帶任何可以用來記錄的文具。
他仔細回憶了一下自己能理解、記得住的內容。
比如,摩杜納每條十字路口都有所謂的“紅綠燈”,綠燈可以通行,紅燈必須停下,所有人都是靠右前行,往左轉的時候也需要看紅綠燈的指示。行人走路有自己的人行道,過馬路必須要走斑馬線。
這個規矩奧提斯前兩天親眼見過,那時候還不太懂,不過教授講課非常淺白,配合著彷彿魔法映像般的畫來說明,讓人印象深刻。
城市內是有限速標誌的,任何人在非緊急情況下超速,都是會被罰款的。這點不只是針對馬車或騎手,那些本身身體素質極強的戰士一類,同樣不能超速狂奔,嗯,法師們也禁止用加速魔法給自己超速。
什麼算緊急情況呢,比如有人受了重傷,等不及“救護車”,所以超速送往醫院的時候;又比如城市遭遇危機,知情人需要用最快速度運送情報的時候。
違反交通規則而導致的事故,需要違反者全權負責賠償。用錢賠償還是容易解決的方案,如果出現傷亡,肇事者賠完錢還會被抓起來去做“義務勞動”,非常辛苦的那種,勞動結束能脫層皮。違反交通規則的肇事者,“義務勞動”規定最短也要做一個月,最長十年。代價可謂是極大的,所以再無知的平民,走在路上也很謹慎,避免違規,久而久之也習慣了,發現按這規矩來,至少自己很安全。
像是其他地方,店鋪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