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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閱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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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這隻看起來就很傻的河馬從盒子裡拿出來,抱到他面前,問他,看,是不是跟你很像?

他當時是怎麼回答的來著?

陳默捏了捏鼻樑,酒勁弄得他頭腦發昏。

好像是什麼也沒說,只摸了摸那隻河馬。很軟,塑膠的觸感。

哪裡跟他像了。

他戴上眼鏡站起身走出臥室,對面的臥室門開著,他走過去看了看,床上沒人。他走向漆黑的客廳,人正坐在地上抱著電腦敲敲打打。頭髮紮成一個小丸子頂在頭上,側對著他。

他走到冰箱前拿了瓶水,站在冰箱前喝了幾口,冰冷的水順著喉嚨落下,一陣冷厲的涼。

他把喝剩的水放回冰箱,關上冰箱門後扭頭叫了她一聲。

林嬌沒吭聲,他走近她,才發現她戴著耳機在聽音樂。後腰挺得筆直,屁股底下還墊著個抱枕,對著電腦的黑色文件噼裡啪啦地打字。

她穿著豹紋的吊帶裙,兩條細細的肩帶掛在肩膀上,左肩頭上露出一點黑色紋身。

這個紋身是跟他在一起之後紋的。她之前跟朋友一起跑到北京玩過一段時間,有天晚上陳默陪客戶吃飯,收到她一條微信,是條圖片資訊。他拿起手機點開微信看,以為是她又發了什麼好吃的東西,點選她的頭像前才發現她又換頭像了。從他們加了微信開始她的頭像就總換,都是一些電影的截圖。這次不像是電影截圖,反倒像是片場的照片——幾個工作人員扶著巨大的木質十字架,一個女孩站在十字架旁吸菸。

他抿抿唇,點開她發來照片。

入目便是她的半裸體。

他立刻按滅螢幕,直起身跟人打了招呼,走出包廂站在走廊上重新劃開螢幕看。

他再次開啟微信點開照片,照片裡沒有露臉,只是半截身體。她捂著一側乳房抬著胳膊向他展示紋身,紋身在腋下,向兩邊延伸,一邊延伸至乳房下,另一邊延伸到肩背。紋身還未完成,只是黑色輪廓線。

語音訊息是這時候來的,他點了一下,然後把手機放到耳邊聽。

「陳默,你在幹嘛?我的紋身好看嗎?」她的聲音輕快,周圍有雜音,像是機器的細微響聲,還有她朋友衝她調侃著說的一句話。

他打字回覆她,「在吃飯。」,想了想,又聽了一遍她發來的語音訊息。

這次聽清了她朋友說的話,「惡臭惡臭!這該死的戀愛惡臭!」

陳默放下手機,轉身回了包廂。

他跟林嬌第一次認識,是在酒吧裡。他剛升了職,下班後跟同事一起去吃了飯慶祝,飯後又有人提議去酒吧玩玩。說實話,他不是很想去,因為他不喝酒。這個不喝酒倒不是真正的滴酒不沾,他們這種,生意都是在酒桌上談的,滴酒不沾根本不可能。他的不喝酒,是不主動去喝酒,不太重要的酒局也不參加。

不喝酒不抽菸,你的人生還有什麼樂趣?

這是他的同事問他的話。

可抽了煙喝了酒,就能有樂趣嗎?他想。

林嬌也問過他為什麼不抽菸喝酒,他說因為他家裡沒有人抽菸喝酒,上學時有人教他抽菸,他沒學會就算了。至於喝酒,他上大學時也喝,同寢室的同學跟他說,酒量是練出來的。他練了整個大學,都沒練出來。

不過幸好,他喝多了不會耍酒瘋。

用林嬌的話說,就是喝多了跟沒喝差不多。她說完這句話之後又立刻說了句不對,語氣十分堅決,盯著他繼續說,「你喝多了就跟變了個人似的!哪裡變了?嗯…你讓我想想……你還記得我第一次來你家嗎?我們倆睡了一覺,第二天早上睡醒的事,你還記得嗎?」

記得。就是他們頭一次認識那天,他把她帶回家了。那天他喝了一杯啤酒,沒醉,就是心情很好。第二天早上他醒過來,睜眼就看見睡在他旁邊的林嬌。她閉著眼,面對著他呼吸,臉上的妝不知道是什麼時候卸的,睫毛根部還留著些沒洗掉的眼線。

「我一睜眼,你正看著我。看我醒了話也不說一句連個表情都沒有就起床了,我當時就想這人也太渣了吧,好歹同床共枕一夜你是酒醒了嫌我醜啊?還是跟我睡一夜後悔了?」

沒有嫌她醜,也沒有後悔。就是……「不知道該跟你說什麼。」

林嬌聽了就笑,伸手捧著他的臉盯著他的眼,柔聲緩語道,「不知道該說什麼是吧?以後睡醒了我什麼也不問,就都輪到你問我:昨天晚上舒服嗎?問我:林嬌,昨天晚上我弄得你舒服嗎?就這麼問我。」

「不怕你沒話說,就怕你說不出來。」

他看著林嬌的眼睛,她的雙眼總是這樣,總是亮晶晶的含著光。

他摸摸她的手,沒說話。

他確實說不出來,至少,不喝酒就說不出來。

至於林嬌為什麼說以後睡醒都輪到他問。

是因為他們倆第二次睡覺,睡完之後林嬌趴床上問他,「哎陳默,你怎麼又不說話了?你什麼想法啊?舒不舒服你說句話啊?」

5

5.

第二次也是挺巧。

陳默有個同學結婚,提前一個月就給他發了請柬。他請了假過去參加婚禮,婚禮在隔壁城市,不遠,開車一個多小時就到了。

先跟新郎見了面,之後就住進人家給安排的酒店裡。

酒店不大,他住在五層。同層的基本都是新郎方的朋友,其中也有他的同學。晚上的時候新郎過來請他們吃飯,吃了飯之後又去KTV唱歌,玩到半夜才回酒店。

他喝了點酒,沒上樓,在酒店外頭的小噴泉旁坐著吹風。

就乾坐著,也不看手機。

林嬌叫他的時候,他正仰著頭看夜空,星星又少又暗,烏雲遮住半邊月亮。酒店外頭的霓虹燈光亮著,身後還有噴泉的水聲。

他尋著聲音轉頭,林嬌正站在酒店門口的矮棕櫚旁邊逆光站著,手上拎著兩個袋子。她那天穿了件黑色連衣裙,抹胸的款式,下襬不到膝蓋,走過來的時候能露出一截大腿。

他穿得很休閒,深藍T恤和一條黑色長褲。

林嬌看到他似乎很驚奇,“你沒穿西裝,我剛還以為認錯人了。”,又問他,“你怎麼在這?”

他說來參加同學的婚禮,她立刻挑眉,問他,那個同學叫什麼名字。她坐在他旁邊,把手上的袋子放在一邊,把臉旁的頭髮別到耳後,笑,“這也太巧了吧?我也是來參加婚禮的。”

是挺巧的。陳默來參加同學的婚禮,林嬌陪朋友來參加親戚的婚禮。兩人參加的不是同一場婚禮,巧的只是兩對新人都把朋友們住宿的地方安排到這個酒店。

陳默仰著頭,烏雲飄過,月亮露了出來,“世界真小。”

林嬌握著手機低頭打字,聽了他的話,也笑,“小嗎?我倒覺得是我們有緣。”,給朋友發完一段話後,抬頭看他,“你住幾樓?”

“五樓。”

“哦,我住在三樓,跟我朋友一起。”

陳默點點頭,沒說話。

上次他們倆分開時互相留了電話,但兩人都沒有給對方打過電話。

“加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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