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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曼在蘭迪左側,將摺疊拖的AKM背到了背上,手裡拿著他室內作戰時最順手的武器:“法蘭基”LAW-12半自動霰彈槍。筆×趣×閣www。biquge。
兩個人加起來手上的武器也就15發子彈,夠用?
足夠了!
都是一槍一個的效率,裡邊能有幾個武裝人員?
特別是林曼使用霰彈槍還有一手快速裝彈的手藝,喜歡用八子鹿彈,在六七十米內就是不打折扣的殺人機器!
除非目標有重型防彈盾牌保護,不然就算穿著四級防彈衣被轟上一槍也是胸骨開裂、肋骨斷半打的命!
根據之前得到過的兩份新聞照片,知道大門裡是個非常高大的大廳,有一道寬大的“單分二”樓梯通二層。
如果現在就貿然衝進去可不是好事!
“老辦法!”
關老大一聲命令,除了蘭迪和林曼沒動作外,自己這小分隊其他五人手裡各拿上一個個頭不小的手榴彈。
後邊兩支小分隊各自打頭的兩人也是一樣的動作:一共9枚大塊頭震盪彈和9枚M26A2手榴彈。
對越南猴子作戰時的老辦法:進入任何可疑房屋前,往裡邊扔個手榴彈先!
華夏軍隊和美軍都愛用,現在這招都被加到了“聯合力量”的訓練手冊裡。
當初美軍是財大氣粗不在乎,手榴彈隨便丟;華夏是67式手榴彈造價便宜造得太多,都多到來不及銷燬。
隨便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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