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12歲那年小學畢業的,印象中有關小學的記憶都是橙紅色的,橙紅的塑膠跑道、橙紅的太陽、橙紅的校服,那時候我是個不折不扣的野小子,不怎麼愛學習,結交了一群現在看來很沒意思的朋友。
老潘是其中跟我關係比較好的,我們的友誼一直持續到現在,掐指一算有十幾個年頭了,這麼一想還挺不可思議的。
大概是從我升上初中開始,託我升學考試如有神助的福,我勉強擠進了千代縣實驗中學,得以跟一幫腦袋瓜非常靈活的同齡人站在一個起跑線上。但我身上彷彿被上了發條,再也沒辦法一門心思放在文化課上面了。
恰恰相反的是,弟弟在小學就有所突顯的才智終於像覺醒了一樣,不僅很快佔據了年紀第一的位置,還遠遠甩開了別人一大截。
奇怪的是,明明是兩個獨立的個體,別人在提起弟弟時,總會以一種類似遺憾和不解的眼神對我發表一些看法。
可能我天生對這方面不敏感,或者說,我從來不會在沒意義的事情上糾結太久,這點困擾我在初二那年就看開了,我更樂得做自己的事,打籃球或找隔壁三中的校花約會,都是比這更有趣的事。
說到隔壁三中,那是我青春期荷爾蒙發軔的地方。我的第一任、第二任,乃至第五任女朋友都是在那裡找的。
現在的我是個話不多,比起開口,更願意用筆把思想寫出來的成年男人,但那時候,我自己也承認,確實是個混小子。我從來不提愛情,只問她們是否喜歡我。她們喜歡我的理由有很多,但大多數都是從看上我的長相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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