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我是很喜歡的,談論吃,也是很讓人陶醉的。尤其在想做美食家而缺乏必要條件(譬如金錢)的時候,紙上談兵,腦海裡烘托出無數的玉盤珍饈,仍不失為一項樂事。文人好吃,天經地義———用老話說這叫雅好。據說金聖嘆被砍頭前,留給兒子的遺言是:“記住,花生米與豆腐乾一起吃,能嚼出火腿的味道。”如果放在日常閒議,並無扣人心絃之處,關鍵是置身於劊子手的鬼頭刀下,仍能對火腿的滋味念念不忘,並像護送傳家寶般揭示花生米與豆腐乾搭配的秘方,這就叫痴了。但一個文人如果既沒有癖,又沒有痴,那似乎活得太清潔了,反倒不正常了似的。金聖嘆怎麼批註的《水滸傳》並不重要,我一直在想:花生米與豆腐乾,怎麼能吃出火腿的味呢?也曾在家中偷偷嘗試過一番,並無同感。想來這已不是清朝的花生米了,也不是清朝的豆腐乾了。 梁實秋在臺灣回憶上海大馬路邊零售的切成薄片的天福字熟火腿,用了這樣兩句話:“佐酒下飯為無上妙品。至今思之猶有餘香。”他得到一隻貨真價實的金華火腿(瘦小堅硬,估計收藏有年),持往熟識商肆請老闆代為操刀劈開。火腿在砧板上被斬為兩截,老闆怔住了,鼻孔龕張,好像嗅到了異味,驚叫:“這是道地的金華火腿,數十年不聞此味矣!”嗅了又嗅不忍釋手,並要求把爪尖送給他。梁實秋在市井中總算遇見同好了,讚賞老闆識貨,索性連蹄帶爪一併相贈。喜出望外的老闆連稱回家後好好燉一鍋湯喝。 這就是真正的金華火腿,連邊角料都使人如獲至寶。這才是真正的美食家,一鍋火腿蹄爪煮的湯就使他欣喜若狂,暢飲之後沒準三月不知肉味。回過頭來再想想金聖嘆的遺囑,便不覺得離奇了。地獄裡若有火腿供應,金聖嘆會視死如歸的。 活著的文人,老一輩中如汪曾祺,是諳熟食之五味的。而且每每在文字中津津樂道,彷彿為了藉助回味無窮再過把癮,這樣的老人註定要長壽的。他談故鄉的野菜,什麼薺菜、馬齒莧、蓴菜、蔞蒿、枸杞頭,如數家珍,那絲絲縷縷微苦的清香彷彿逗留在唇邊。談“拼死吃河豚”所需要的勇氣,“我在江陰讀書兩年,竟未吃過河豚,至今引為憾事”。看來美食家不僅要有好胃口,還要有好膽量。我和汪曾祺同桌吃過飯,在座的賓客都把他視若一部毛邊紙印刷的木刻菜譜,聽其用不緊不慢的江浙腔調講解每一道名菜的做法與典故,這比聽他講小說的做法還要有意思。好吃的不見得擅長烹調,但會做的必定好吃———汪曾祺先生兩者俱佳。蒲黃榆的汪宅我去過兩回,每回汪曾祺都是挎著菜籃送我下電梯,他順道去自由市場。汪老的菜籃子工程,重若泰山。某臺灣女作家來北京,慕名要汪老親手做一頓飯請她吃,其中一道菜是燒小蘿蔔,吃了讚不絕口。汪老解釋:“那當然是不難吃的:那兩天正是小蘿蔔最好吃的時候,都長足了,但還很嫩,不糠;而且我是用乾貝燒的。她說臺灣沒有這種水蘿蔔。”這話我怎麼聽都像菜農或正宗廚師的口吻。 從汪曾祺之口我才知曉,長沙火宮殿的臭豆腐因為一位大人物年輕時常吃而出了名,這位大人物後來還去吃過,說了一句話:“火宮殿的臭豆腐還是好吃”,以至“文化大革命”中火宮殿的影壁出現兩行大字:“最高指示:火宮殿的臭豆腐還是好吃。”偉人的語氣如此敦樸,我們這些文人在談吃的時候,也沒必要羞羞答答。 在北京,我周圍的朋友中,古清生是最喜歡燒菜的。他在一次散文座談會上透露的。他說:這和寫文章類似,都講究色香味,好文章要原汁原味———我不喜歡在街上餐館吃飯,那些菜味精的氣息太濃,我自己做菜從不擱味精,但絕對好吃。《北京文學》編輯部是帶廚房的套間,古清生拿到稿費後請客,就是親自下廚做了一桌湖北風味的酒席。並不是為了省錢,而是顯露自己的手藝與心意。繫著圍裙的老古在煙熏火燎中說燒菜有特殊的快感。有一天晚上,老古和我不談文學了,而面色微紅地追憶自然災害年間在家鄉野地裡埋鍋烤的叫化雞。他說出了幾本散文集沒啥意思,真想編一部菜譜,我說書名就叫《文人菜譜》吧,說不定每一篇都是好散文呢。 我們文聯大樓前有一家四川菜館,招牌是請艾青題寫的。來公幹的,來投稿的,請客或受邀的———這估計是全中國接待文人最多的餐廳了。我和《詩刊》的鄒靜之常在這兒碰頭。鄒靜之說:哪怕一個人吃飯,點一盆紅油的水煮肉片,加一碗白米飯,辣得滿頭大汗,真是痛乎快哉。我讀到靜之一篇隨筆,開頭即為“好天氣、好情緒總能碰到好朋友,中午去樓下喝杯啤酒,碰上老闆送個好菜:炒豌豆尖。”不知為什麼,靜之的音容笑貌在紙上模糊了,我眼前總浮現出一碟烹炒後仍青嫩欲滴的豌豆尖兒,世界彷彿縮小在一隻白玉般潔淨無瑕的托盤裡,安詳、生動。靜之真是個得道的人,那麼容易滿足,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就使他覺悟到生命的完好。靜之對飢餓有刻骨銘心的記憶,他說:“不知道飢餓的人是不完全的,據說燒知了已成了道名菜,且價格不低。我小時吃過,是用火烤著吃的。現在,我不會想去吃它。”同是知了,但吃的心情不同。曾經餓著肚皮寫詩的靜之,是受飢餓的教育長大的,“饑荒過後,我依舊對食物有極深的戀情,我多年來吃酥皮點心都用雙手捧著,不捨得放棄皮渣”。我忽然覺得一位用顫抖的雙手小心翼翼捧著酥皮點心(像捧著聖物)的詩人,可能是最懂得生活的,他對生活懷有熱愛糧食的心情。這個慢動作我永遠記住了。這簡直是在捧著良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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