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咱倆一個奔四的人,一個奔三的人,還約會?惡不噁心?
他倒好,賤兮兮地咧嘴一笑:“你五歲的時候就想跟我約會了!還老偷偷親我抱我!從小就是個小色娘!”
嘿!多新鮮阿!好像他不是色狼?
我沒說話,衝他翻了一個標準的三百六十度無死角花式白眼。
結果丫伸手就跟梁面似地梁我的臉,把姑奶奶的嘴都快擠成豬嘴了,壓低身子沒羞沒臊地啄了一口:“花姑娘,等我的新身份證下來,我們就補辦結婚證和婚禮吧。我要用你給我挑的名字,做你的丈夫。”
我愣了愣,連臉紅害羞都忘了,怔怔地聽他說:“你肯定不記得了,你五歲那年,坐在我懷裡,在我最想殺了你的時候,指著書上的‘耀靈’兩個字,念成‘光火’,還炫耀你知道那是太陽的意思。”
“啥?姑奶奶我竟然有這麼傻缺?”我故作嫌棄地繼續翻著白眼,笑得合不攏的嘴角,卻洩漏了心事。
原來,他這麼在意“水耀靈”這三個字,只是為了我。為了尋找我曾經錯過的幼年記憶,為了完成攜手白頭的執念,為了探聽彼此相愛的確定。
為了驗證……我們現在回頭,還不晚。
我想,回到海城的第三天,他像在跟誰搶時間似地把我帶去安葬他父母的公墓,應該也是這個原因。
墓園裡的桃花演繹著一瓣瓣自盡般地傷逝,模糊了墓碑上我只見過照片聽過故事的兩方遺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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