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能為了有朝一日被你們抓到,真的一點實際的線索都不讓警方把握吧。”經偵隊的同事嘆了一口氣。
“不奇怪啊,他認識代哲的時候就這麼大吧?”葉星宇補充了一句,“這不更加證明了他從小就是個反社會人格嗎?”
或許是從小如此,或許是認識了代哲以後如此,或許是在孤兒院見過楊辰以後如此。總之,黃浩海為這一年來發生的所有案件做了很長時間的準備。
普通人總在低估犯人的執著程度,或許只要列好了計劃,十年根本不算什麼。
END
相對於抓捕,定罪週期更長,往往可以以年為單位計量。
正如在審訊室門口說的,只關心真相,楊辰幾乎不問關於黃浩海的問題。葉星宇也不跟他講,不問最好,定罪是個複雜的事情,沒有他小說裡寫的那麼“殺人償命,天經地義”,需要人證、物證、很多努力。
黃浩海這事,很難輕描淡寫用“死刑立即執行”一句話帶過,但警方也絕不聽律師周旋,一定要法官給出一個公正的判決。
起碼他葉星宇,還有他們最難搞的隊長,都不會放過這個傢伙。
還沒到一審,在風平浪靜的工作日,楊辰就收到了久違的匿名郵件。
只有他一個人在家,猶豫片刻,他還是把郵件打開了。
猝不及防在畫面裡看到代哲,他一下子還沒想起來是誰,花了一點時間才回憶起來。
代哲和跟他見面的時候完全不一樣,帶著輕快的眼神朝鏡頭揮了揮手,隨後退開了一點,讓鏡頭能夠拍到身後的實驗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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