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綁好放在儲藏室裡了,是想吃完飯再把她處理掉。因為從她身上找不到敲詐勒索的線索,留著也沒用了。
想起高個子說的“交代就不單單交代這一次”,又追問他們還有哪些犯罪事實沒有交代。
高個子說:“我們三個人合夥搶劫了好幾次了,只有一次被抓住。我和老二胖子都被判了三年,小個子老三被判了一年。
“老三出來後開了個傢俱店,經營的很好,日子過得紅火。最怕提過去的搶劫之事。見他招了,用想用此事嚇唬他。”
胖子說的內容基本與高個子說的相同。
警察見他們說的躲躲閃閃,覺得絕非這麼簡單。在審訊小個子時,引誘道:“你們做的事他倆全說了,也給你一次機會,把以往的所作所為全部說出來,爭取寬大處理。要不說,我們就以他們的口供定你個拒不交代罪。抗拒從嚴,你會罪加一等。”
小個子聞聽,嚇得戰戰兢兢地說道:“我說,我全都說出來。這幾年,他們要挾的我生不如死,說出來也是對我的解脫。
“五年前,我們在K省的古玩兒市場裡,盯上了一個賣郵票的商販。那個商販做的也很紅火,日進上萬元。也有十幾萬的存貨……”
第二百四十一章 找依靠
小個子繼續講道:“那一陣子,老大正迷戀郵票,就想從賣郵票的商販手裡搶些。那商販收攤兒後,就把所有貨物和款項放進手提保險箱裡,用腳踏車帶著走。但多有時候是與他妻子兩個人一塊兒來一塊兒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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