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理?後來想起方知了順序:父母想要傷害孩,而天公,父母若傷害孩,孩便要被別人奪走、便要沒了活路。得把人到什麼份,個母親才能夜夜將自己懷胎骨傷得血止?世到底錯了,活該簌離,太微和荼姚。可到底仍有些怪玉:懂,細細跟說就了,為什麼要將迎擊倒,踩到腳底才算?有時候連自己都分清到底哪個玉才真,究竟溫和可親、溺兄,還心機沉天帝?
隔著衣服撫摸傷疤,疤痕醜陋,偏在玉樣潔白無瑕,令人痛惜扼腕。恨能回溯千年,回到玉幼時代受苦。然時間淌終可逆,最後也只能心暗決心,旭鳳此也決再叫玉難過,世人都可傷害,唯有旭鳳再也會。
思及此,便柔聲:“玉兒,逆鱗,給了吧。”
將寰諦鳳翎化作尋常髮簪,已於晨間混在給玉衣飾裡偷偷送了,玉方才與時還帶著,此刻倦了才去,便當玉已經收了,自然也想討個回禮,作為來日依憑——縱等天帝歸位想要賴賬,也可以拿逆鱗:“看看,什麼?”
玉睜開:“要個什麼?”
“沒什麼,看,想要。”
“可只有片。”玉說,“彥佑與說,萬萬可將逆鱗,更可隨意丟棄。”
……蛇仙怎麼麼煩人。旭鳳聽得心黯然,左右著急,便想著徐徐圖之,誰知玉又:“既然珍貴,理當送給最珍視之人。”說著將手伸,片月牙狀龍鱗緩緩現在手心裡,光溢彩漂亮,“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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