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林展的車總算開了出來,我開啟車門鑽進去,林展朝我這邊看了一眼,愣了愣,問,這個頭盔怎麼回事?
我把頭盔拿起來,白黑相間的頭盔,弧度流暢,環面刻印上花紋還有一個卡通的做著搞怪表情的小人頭,上頭印著一行字,希望徐立然天天開心。
車窗外的光落在薄薄的眼皮上,整張臉都似乎因為這束光而暖而滾燙,我仰起頭,剋制著喉嚨的酸澀,鼻尖的麻意,卻還是忍不住。
很奇怪,真的很奇怪,明明已同他說了決斷的話,明明已經打算與他老死不相往來,卻在看到那幾個字時,眼淚便無可救藥的流了下來。
我曾喜歡過他。
在最開始的時候。
小然,你怎麼了?
林展焦急擔憂問著我,他伸手替我揩去臉上的淚,我胡亂的抹開,又抓住他探過來的手,我搖頭,嗚咽著說沒什麼,而後把那頭盔擁在懷裡。
林展皺皺眉,目光落在我身上,停頓了幾秒,坐了回去,他一言不發,驅車離開了墓園。
四月草長鶯飛,我的生活逐漸平靜,林展大部分時間都在我這邊,我去上烘焙班,他便在教室外頭等著,他看著無所事事,也不去上學,和我想象中的富二代形象不謀而合。
直到一日,我新做了個草莓慕斯,從教室裡出來,去找林展,先要讓他先嚐嘗。
拐過走廊,便看到林展趴在視窗,低頭講著電話。
我朝他走近,他似乎有些激動,語氣暴躁的說了幾句,也未發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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