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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像他那樣的條件,永遠也不可能出名。
“‘永遠’是多久?”阿本問。
“永遠就是,你這輩子都不可能了,永永遠遠都不可能,除非去投胎轉世。否則到你躺進棺材的那一天,才有人願意為你演奏,放葬禮進行曲。”
這話很傷人,彷彿把頭皮四在地上踩碎一樣,阿本牽強笑著,覺得自己並不是完全沒有機會,畢竟他唱了三個月才見到製作人的面。他要抓住這次機會。
“那,‘不可能’是不是說,還是有一點可能的?”
製作人發火了:“你聽不懂人話是不是!不可能就是不可能!百分之零!一點機率都沒有!沒有任何意外!懂了嗎!”
阿本離開了。
傷心,難過,但是他想起那句“Forever Music”,覺得就這樣放棄實在太蠢。起碼他還有生命,而把他引入音樂海洋的那個人,已經沒有機會唱歌了。
“我永遠,都不可能放棄音樂。”
所以,他換了一家唱片公司,抱著那把破吉他,繼續唱歌。
直到他36歲,終於被一個路過的音樂人看中,才終於走進了製作公司的大門。
36歲生日那天,他站上音樂會的舞臺,唱了那首他30歲經歷偶像去世並且毅然決然決定追夢時創作的歌。
故事的結尾,是結束演唱的阿本,望向明耀的鎂光燈時,看到依舊年輕,依舊光鮮亮麗的偶像本人,對他釋然一笑,說:
“I’m proud of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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