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知夏本來因為貧富差距在泛酸,可是看可愛開心他也挺開心,沒什麼能比得他開心更重要了。
“那今天穿它好不好?”
“不!”林可愛臉別過去,小手一揮,“今天穿兔兔!”
他口中地兔兔指的是林知夏上個月給他買的一件白色小棉襖,帽子上有兩個毛絨絨的小耳朵,林可愛非說是兔子耳朵,因此給小棉襖冠名兔兔。
林知夏得意了,他用力地親了一下林可愛,“好,今天穿兔兔。”
而在他自己的衣櫃裡,多了一件卡其色的風衣,風衣版形特別正,布料看上去就很名貴,跟收銀的妹子看的那些模特走秀時穿的衣服似的,不像他自己買的那些衣服,穿不了幾天就得起球。
不過這麼好的衣服,林知夏是沒有場合穿的,只能掛在衣櫥落灰。
很快,林知夏就迎來了穿這件衣服的場合。
洛欽去小餐館很頻繁,頻繁到林知夏這幾天都開始關注財經新聞,因為他懷疑洛家是不是要垮了,洛欽才這麼閒,可是新聞上洛家依舊蒸蒸日上,並且把這樣好的態勢全全歸功給洛欽,而在報道里出現的洛欽雖然面上平和,眉宇之間還是冷冷淡淡的。
跟在林柯哀面前的洛欽不一樣。
在林柯哀面前的洛欽是一個努力嘗試寵愛崽崽的笨拙爸爸,竭盡全力地對他溫柔。
所以他動不動往他這裡跑的原因就是林柯艾吧。
林知夏心裡發愁。
在他的認知裡,洛欽是個對親情很淡漠的人,自從上了高中之後就一個人搬出去住,雖然跟洛瑤一起生活但對她也不是特別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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