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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通當然沒有慣著李老三,直接就分析。
陳通:
“第一,從劉邦的履歷可以看出,劉邦這個泗水亭長,最重要的職責就是押送沛縣的人去服勞役,去服兵役。
以前在押送的過程中就沒有人逃跑嗎?顯然是不可能的!
那劉邦怎麼處理的?
那肯定是按照秦朝律法,將逃跑的人繩之於法。
這樣,他才繼續擔任泗水亭長,繼續吃著秦朝的公糧。
可為什麼這次他要縱容囚徒逃跑,並且乾脆放走了所有的人?
這不僅僅斷送了他的前程,還讓他成了秦朝的通緝犯。
劉邦是那種為了別人甘願犧牲自己的人嗎?
顯然不是。
他可是連自己的老婆都能託給別人照顧,關鍵時刻連兒子都能踹下馬車,在項羽要烹煮他父親的時候,劉邦眼睛都不眨一下。
這樣的人要是捨己為人,那真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話!
第二,秦朝律法中把主犯和從犯分得特別清楚。
劉邦押送囚徒去立山修建陵墓,囚徒逃亡,劉邦最多算是個看管不力。
可劉邦放了這些囚徒,那性質就變了,而且他還落草為寇,從此與整個秦王朝對立,走起了項梁項伯的道路。
這就說明:劉邦從心裡面已經傾向於相信秦王朝將有大亂,甚至他連自己老婆在牢中遭受虐待他都不管。
可見,劉邦已經做好準備,隨時迎接這個亂世。
第三,劉邦豐西澤縱徒,雖然歷史學家沒有把這個時間確定在具體哪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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