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受,所以說出去,無非就是以私事本身的狗血性搏點廉價的安慰罷了。何必要當祥林嫂呢?自己也賤了,聽的人也很困擾。人與人的溝通百分之八十的情況下本來就是無效的,還是自己消化吧。
但是現在,我很想說,非常非常想說。再不說我會瘋的,如果不能讓樊殊聽到,我一定會瘋的。
“我曾經喜歡過一個人。”我看著爐煙,儘量剋制住自己的語氣,“那個人是我的初中同桌。”我以為我會說不出來,沒想到一旦開口之後,一切就像是水銀瀉地一樣流淌了,“我們關係一直很不錯。”
豈止是不錯,簡直是太好了。
我們會在寫完作業之後會答案,會在課間聊到頭掉。在中考出成績的時候,是他第一個打電話給我的。
他在班上受欺負了,我幫他去打架。我考試沒考好被媽媽訓得抹眼淚,他放學後帶我去吃甜點,打遊戲放水給我。
“我其實初中很貪玩,成績並不好,但他一直還不錯。他給我說,希望未來我們還可以一起讀書,於是我就發了瘋地努力,後來中考一考完我就睡了整整三天,因為實在是太累了。”
但是很值得。
因為醒來之後,當我揉揉眼睛,開啟被敲響的房門時,看到的是他的笑臉。
太好看了,我從來沒見過這麼好看的笑臉。為了它,我可以付出一切。
“我們表過白,在那個擁有西瓜、世界盃和炸雞的暑假,”我很感謝涮鍋的霧氣,如果不是他們,我現在臉上一定很難看,“啊,不過是小孩子的表白啦,像開玩笑一樣,不過我們約定了,我們一定要考到同一所大學,到時候我們就可以真正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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