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膀,笑道:“誰都喜歡跟簡單的人相處,你這樣就挺好” 不管何種風情的人,都有其自身魅力,都自有能發掘欣賞的人。 “你實在不必妄自菲薄,何況就你優渥的出身家世,就已經讓許多普通人望塵莫及了,所以別整天把自己想成小可憐顧憐自影。” “聽你這麼說,我應該反省一下,看來我太不知滿足了。”程錦風先是一楞,又認真想了想。 雖是自己與家人的關係有些僵硬,但他並不是世上最不幸的人。 “這倒也不必,貪婪和懶惰是人類進步的一大助益,刨除就不是人了,我只是說你不能沉迷於這樣的思維,久了人會抑鬱的” 說話間,兩人去了附近的一間麥當勞店。 “估計你我上班時間都快到了,只能將就下了。”看他滿臉驚訝,梁煜笑眯眯去點單了,程錦風什麼也沒 說,只是默默看著笑。 也許現在兩人這樣的狀態才是最好的。 比起前世,他們已經親近許多了。 不管梁煜如何看法,程錦風私心裡,將兩人的見面,偷偷的都定義成了約會,這種散發性的幻想,讓他感受到了幸福。 “如果你是一本書的角色,你覺得你自己會是哪種人?”梁煜不慌不忙的吃著漢堡包,看著對面神色恍惚,臉上又笑得有些傻氣的人,忽然笑問。 “啊?”程錦風楞了下,聽明白後又認真的想了想,“我這麼平平無奇,大概會是個打醬油的炮灰吧?” “是嗎,我倒覺得你像是個傻白甜的主角。”梁煜喝了口飲料,看他面前的薯條未動過,便伸手過去拿,一邊笑道:“吃個快餐而已,有這麼開心嗎?” 程錦風因為他的一句傻白甜,聽得腦子有點蒙。 他覺得自己不算傻吧?當然也不是什麼聰明絕頂的人,白的話,面板勉強還算白,但是男人要這麼白乾什麼?甜就更沒有了 聽見他後一句話,忍不住向梁煜投去了一個幽怨的眼神。 他自然是不懂的。 跟喜歡的人一起,就算是路邊攤也會吃得很開心的。 可這些,他自然不能說。 所以他只是勉強笑笑。 大概世上所有的誤會,皆是從缺乏溝通引起的,粱煜雖觀人無數,這時也無法窺破他的內心,看他神情黯然,只能揣測他大概在想前世的事。 倒是不禁有了點好奇。 在遭遇那樣悽慘的前世後,重生的男主,他想怎麼做呢。 大部分人重生,要麼是修正前世所犯的錯,要麼就是彌補前世的遺憾,他大約是想修正與女主的關係? 前世的程錦風與梁思月離婚後,梁思月很快就後悔,她想要復婚,但是程錦風不同意,梁思月為了逼迫他回心轉意,於是綁架了判給程錦風的女兒。 程錦風拒絕她的威脅,梁思月在憤怒之下失手捂死了一歲不到的女兒,此事讓梁思月大受刺激精神崩潰,徹底發瘋。 程錦風在後悔與自責中自殺。 知道他是與原主一樣重生回來的,梁煜總要知道點底才好決定以後的走向。 想到這,他忍不住試探的問:“我覺得你人真的挺不錯,不如,我把你介紹給我妹妹怎麼樣?我覺得你生活太平淡了,我妹是藝術生,正好可以來給你生命裡添一把火” “不,不行!”程錦風看著他一本正經笑說,心中一陣發苦,又一陣驚恐猛搖頭,前世犯的蠢他怎麼能再犯。 “你可別亂點鴛鴦譜,這會害了她的”程錦風眼裡浮起深深的愧疚。 重生後每次夜裡憶起前塵往事,他都會驚醒,後悔,愧疚,好在這一世什麼都還沒有開始,只要梁思月沒有愛上他,這一切悲劇也就不會發生了。 梁煜對他的回答有點出人意料。 既然他是來修正錯誤的,那正確的做法就是完全的遠離梁思月,怎麼又跑去在她面前晃呢?想來還是放心不下她吧。 重情的人多數都是感性多於理性。 “還以為能與你從朋友變成親戚呢”梁煜佯作失望的笑,心中倒是放心下來了,他不是回來與梁思月重續前緣的,那事情就好辦多了。 “我才不要與你做親戚”程錦風小聲嘀咕。 對於他失望的表情心中更失落,看來他很希望自己與他做親戚,可惜他要讓他失望了,。 前輩子因為想接近他,而犯蠢自私的答應了梁思月的追求甚至結婚,結果最後心理上的折磨愧疚痛苦,讓他永生牢記這錯多麼的刻骨銘心。 一邊是愛而不得,一邊是對妻子的愧疚,還有他一口一個妹夫的扎心稱呼。 上輩子若說梁思月本來有八分瘋,剩下的兩分則是因為他,雖是他行為上沒有出過軌,但心裡確實住著的是別人。 這輩子他再不能腦子發昏了。 寧願這樣做朋友,一輩子無法得到他也好過那樣折磨了自己,傷害了別人。 餐後兩人走出麥當勞大門,離上班還有二十分鐘時間,眼看兩人就要分別,而似乎從此就沒了交集,雖是梁煜說兩人是朋友了。 可程錦風還是擔心,過兩天他就會轉頭忘記自己這個人,畢竟他們相處不久,認識不深,他又不有趣。 “梁煜,以後我可以再聯絡你嗎?”程錦風握緊了拳,終於有了些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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