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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靠的結盟物件,益州又橫在北州和中州之間,唇亡齒寒的道理對方不會不懂。但遠交近攻,打緊挨著的他們的益州的確比跨過益州遠攻中州來得輕鬆容易。

“您放心吧,我不會做沒把握的事。”唐浩初自然清楚唐立明的顧慮,“我有辦法讓江威同意。”

待手頭的事處理的差不多了,唐浩初才去找傅程言。

這幾天傅程言依然沒能把錢莊的賬目問題理出頭緒,正巧吳澤再次打電話約他,便到吳澤開的那間咖啡館待了一會。在唐浩初一日兩次的送花攻勢下,昨日他搬出了錢莊後院,讓人找了間客廳廚房和衛浴間一應俱全的西式公寓,回到公寓已經晚上六點多了,還沒走到門廊,突然感覺有點不對。

公寓的門似乎被開過,屋裡甚至隱隱有光透出來。傅程言立即起了戒備,一手探向腰間的自衛武器,另一手推開門,然後便愣住了,——唐浩初竟然窩在客廳的小沙發裡。

少年腿上蓋著一條薄毯,手裡抱著一本書,旁邊開著一盞落地燈,身上沒有穿軍裝,只穿著白色的休閒襯衫,蜷在沙發裡的樣子乖巧安靜的像一隻小貓,把別人家當自己家一樣,心安理得又毫無戒備地窩成軟軟一小團。見傅程言回來,立即放下正看的書,抬頭望著他,語氣自然的說:“你回來啦。”

其實去咖啡館的時候,傅程言就冒出了會不會再遇到唐浩初的念頭,此刻看著他,一時之間說不清什麼滋味。一方面有私人空間被人闖入的不悅和不安,一方面卻又有一絲說不出的滿足和歡喜,甚至有一種有什麼人在等著他的家的感覺。

傅程言努力壓住所有情緒,才冷聲開口:“敢問少帥怎麼會在這裡?你有什麼事嗎?”

小大佬沒有答,只眨著大眼睛理直氣壯的說:“忙了一天,我餓了。之前請你吃了那麼多東西,你不該請我吃一頓飯嗎?”

唐浩初說的是遇刺那天和傅程言一起吃‘燭光晚餐’的那次,傅程言卻想起了前些天警衛兵送來的各種湯。都說吃人嘴短拿人手軟,那些湯傅程言的確喝了,所以下意識抿住唇不知道該說什麼。

其實他已經發話讓錢莊的夥計將湯拿下去自行處理掉,卻又將人喊住,讓他們把湯留下來。他不願意承認留下的原因是唐浩初,只把原因歸於不想浪費食物以及他母親身上。

傅程言的母親擅長做各種煲湯,在世時經常給他煲湯,所以他就養成了喜歡喝湯的習慣。他是個死腦子,喜歡什麼東西就會一直喜歡,比如湯,比如固定的房間擺設和衣飾搭配,比如人。雖然還沒有過愛人,但拿朋友來說,只要是他認可的朋友,便會一直交往下去。

見傅程言不說話也不動,小大佬決定自己動手,掀開小毯子,光著腳就下了地。白嫩嫩的腳丫在毛毯上蹭了蹭,就噠噠噠地去往廚房,歪著腦袋一頓翻找,完全把這裡看作自己家裡一樣坦然。

傅程言下意識跟著他,發現這人一點也不懂得照顧自己,找出一根還沒煮過的玉米就覺得是可以直接吃的,傅程言這邊還來不及說話,那邊已經‘嗷嗚’一口咬了下去,下一秒便皺起小臉,“你家的玉米怎麼那麼難吃!”

這個世界的唐浩初是不可能下廚的,也不懂和做飯相關的東西,自然也分不清生玉米和熟玉米。小玉米無辜地被他丟在一旁,上面印著一個可愛又孤零零的小牙印,他控訴完玉米,轉頭看到了一小桶牛乳,突然有了莫名的自信,仰起精巧的小下巴,“我請你喝甜牛奶,可好喝了。”

傅程言自長大後就沒怎麼喝過牛奶,廚房裡的這些食材都是幫他打掃房間的人放的。他也不覺得牛奶有多好喝,卻想起了那日槍響的那一刻少年拉著他躲到吧檯後,近距離下聞到少年身上清甜又好聞的奶香,讓他不自覺地僵硬起來。

小大佬已經從架子上刨了個乾淨的小奶鍋,又扒拉出一罐白砂糖,牛奶也倒進鍋裡,只剩下開火了。他在以前的世界裡用過燃氣灶,但沒用過這種煤氣罐,折騰半天都開不了火,正準備放棄的時候,卻不知弄到了什麼,火苗呼哧一下竄得老高。

頓時被嚇了一跳,手跟著一抖,竟把小奶鍋給打翻了。

一鍋奶幾乎全潑到了腰腹處,連胸口和褲子上也有牛奶,小大佬整個人都懵了懵。傅程言同樣有點懵,——少年只穿了一件襯衫,衣料溼了之後,腰線便完美地勾勒出來,眨著無辜又明亮的大眼睛,整個人像一塊淋了牛奶的精緻可愛又香甜軟糯的小糕點,讓人想把他一口吞進肚去。

傅程言連手腳都開始僵硬起來,掩飾性的移開視線,目光落到少年的腳上。有一滴牛奶順著褲子的布料砸中少年踩著深色地毯的腳背,腳踝纖細又精緻,瑩白的腳背上能隱隱看到青色的血管,讓人忍不住去想究竟是牛奶更白才還是他的膚色更白。

從懵逼中反應過來的唐浩初卻只想著他的牛奶,一邊把奶鍋扶正一邊道:“全都灑了……”

傅程言沉默著將外套脫下來披在唐浩初身上,然後挽起袖子,一邊奪走少年手上的小奶鍋一邊言簡意賅的說:“臥室的衣櫃裡有你穿的這種襯衫,換好衣服在客廳等一會兒,不要亂動,半小時後開飯。”

雖然出身富貴,但傅程言從小就十分獨立,也沒有君子遠庖廚的舊式想法,做飯的水平相當不錯,但一直以來都是自己做給自己吃,還沒有人吃過他做的東西。燈光下的切菜姿勢十分認真,挽起衣袖的手臂顯示出隆起的肌肉和堅實的力量,臉部線條也因光照顯得更加深邃。

唐浩初去臥室找到了衣服,——畢竟身高和肩寬不一樣,傅程言的衣櫃裡的確有唐浩初穿的那種襯衫,卻沒有唐浩初能穿的型號,他的衣服對唐浩初來說有點寬大,不太合身。換好衣服的小大佬抿著嘴走出來,有一種小孩子偷穿大人衣服並且還裝很威武嚴肅的即視感。

傅程言看著站在廚房門口的少年,莫名覺得他這個樣子有種說不出的可愛,定了定神,才冷聲道:“飯馬上好,再等一下。”

片刻後又補了一句:“鞋櫃裡有拖鞋,把鞋穿上。”

這種老夫老妻般的相處模式竟沒有一個人察覺。天氣熱,唐浩初不喜歡穿鞋,但他是真的餓了,所以規規矩矩地坐到沙發上等著吃飯,傅程言忍不住又回頭看他一眼,竟覺得他乖乖坐著等吃飯的樣子也很可愛。

你可以覺得一個人聰明,覺得一個人漂亮,覺得一個人有個性,因為人天生有對美的欣賞能力,可一旦覺得一個人可愛就完了,會覺得他做什麼都可愛,怎麼看怎麼可愛,甚至難以將視線從他身上移開。

傅程言沒有再回頭,卻藉助碗櫃上的反光看到了唐浩初的側臉。少年安靜地坐著,從臉頰到脖頸的線條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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